祭祀公業管理人持憑法院調解筆錄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仍應提出同意處分之證明文件


內政部七十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台(七九)內地字第八二六一OO號函


頃據司法院秘書長七十九年八月十三日(七九)秘台廳(一)字第Ο一九三八號函以:「按本案系爭台中市西屯段○○地號土地既為祭祀公業廖○○祀產,屬該公業派下員全體公同共有,其有關之處分自應得派下員全體之同意或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七十八年調字第二九號調解程序筆錄雖記載:相對人廖甲(即祭祀公業廖○○管理人)願將系爭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聲請人廖乙等語,然其效力僅係約定「廖甲」負有將系爭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廖乙之債之義務,倘廖甲未得派下員全體之同意,亦未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遽行處分該土地,對派下員自不生效力,土地登記機關即不得將系爭土地移轉登記與廖乙,故土地登記機關責令申請人提出合乎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之證明,或俟司法機關裁判後始予受理,似無不合。」本部同意上開見解。


 


服務項目:專業土地諮詢、重劃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日據土地辦理、日據繼承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疑難處理、繼承土地找尋、困難案件處理、土地繼承辦理、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文山老泉里、五股新市鎮、關渡平原、社子島土地、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新莊塭仔圳、河川用地、各種土地相關業務。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土地買賣+土地網+◎土地買賣專業諮詢◎,◎買賣土地◎,◎容積移轉◎,◎道路用地◎,◎都市更新◎,◎土地買家◎,◎土地買賣專業諮詢◎,◎買賣土地◎,◎容積移轉◎,◎道路用地◎,◎都市更新◎,◎土地買家◎,◎土地買賣專業諮詢◎,◎買賣土地◎,◎容積移轉◎,◎道路用地◎,◎都市更新◎,◎土地買家◎,◎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地籍清理◎,◎日據繼承◎,◎三七五租約◎,◎道路用地◎,◎困難繼承◎,◎買賣土地◎,◎工業用地◎,◎建地◎,
三重、新莊 、 板橋 、 中和、永和、蘆洲、新店、汐止、樹林、五股、泰山、林口、土城頂埔、土城 、淡水竹圍、淡水、八里龍形、八里、福德南段、三重埔簡子畬小段、二重埔段頂崁小段、三重埔段後埔小段、二重埔段大有小段、三重埔段竹圍子小段、二重埔段五谷王小段、二重埔段頂田心子小段
小八里坌段楓櫃斗湖小段、小八里坌段訊塘埔小段、小八里坌段竹圍子小段、小八里坌段舊城小段、小八里坌段中小段、小八里坌段十三行小段、小八里坌段埤子頭小段、老泉段一小段、老泉段三小段、老泉段四小段、國光段、港子嘴段、大庭段、僑中段、江子翠段溪頭小段、江子翠段大埔尾小段、江子翠段第一崁小段、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江子翠段第三崁小段、江子翠段第四崁小段、石土地公段石土地公小段、石土地公段蓬萊坑小段、水碓段溫底小段、水碓段水碓小段、新塭段新塭小段、更寮段更寮小段、成州段、芳洲段、中洲段、富安段一小段、富安段二小段、富安段三小段、溪洲段一小段、溪洲段二小段、溪洲段三小段、泰山段一小段、泰山段二小段、泰山段三小段、林子段、下圭柔山段、土城段、員林段、學林段、柑林埤段、埤塘段內柑林埤小段 、'渚水坑段外冷水坑小段、樹林堤防新生地+土地專業諮詢買賣e資訊平台+Professional land sales+Land Readjustment+土地e部落 http://178888.3cc.cc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