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商業區與工業區負面表列,臺北市土地使用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修正案於今日(9978)發布實施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


發稿日期:9978


聯絡人:楊智盛、聯絡電話:27258287


因應產業發展轉型之需要,臺北市政府著手修正「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將商業區與工業區負面表列外,並逐步放寬日常服務業、一般服務業、一般事務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等行業附條件允許進駐工業區內,以符產業需求,全案已於99623發布實施。


「臺北市土地使用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係屬「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配套法規,就上開管制規則所稱附條件允許使用者加以規範,該核准標準修正案訂於今日(9978)公布實施,並於公布第三天(99710)生效


本次修正條文請逕上市府都市發展局網站/業務法令/土地使用分區法令內(http://www.udd.taipei.gov.tw/laws/list.aspx?Node=46&Index=5)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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