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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定公共設施保留地,須注意是否免徵土地增值稅,也要注意將來再移轉的稅負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拍定後,稽徵機關會先按一般用地稅率計算土地增值稅額,函請法院代為扣繳。嗣後被拍賣人檢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經核准免徵,會將已課徵之土地增值稅,函請法院重新分配,如該筆土地事後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再移轉時,則須以該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再次提醒您,承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時,應考量土地增值稅負擔問題。


以免再移轉時,其前次移轉現值須往前追溯至第一次免徵前之原地價或移轉現值,將課徵高額的土地增值稅。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日據繼承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困難案件處理、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關渡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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