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何謂土地代金?它和回饋金有何差別呢?


2.「捐贈土地或繳交土地代金或回饋」屬「變更利得回饋」。請問何謂「變更利得回饋」?


 


變更利得回饋:


所謂的變更利得回饋,除了需考量土地開發行為或土地使用變更所增加的開發者不勞利得外,政府尚會考慮因這種開發或變更行為所造成的外部成本(如需要更多的公共設施、停車場等),政府會要求開發者開前先捐獻土地、樓地板、或繳納代金、規費後再發給「開發許可」,以建立開發者或地主之公共義務負擔機制。


土地代金:


土地代金,說穿了就是付給政府錢取代捐地的行為,也就是原先開發者要捐給政府的土地,折算成金額後繳納給政府。當不動產市場景氣的時候,以土地代金繳付的情況會增多(因有利可圖),反之,則以捐地居多。


土地代金基本上只是回饋方式的一種,一般來說回饋的方式可以透過下列途徑達成:


捐地


捐樓地板面積


提供代金


課徵規費:如工程受益費、開發影響費、關聯費等


繳納稅捐:課徵土地增值稅及都市建設捐等讓不勞利得歸公


 


 


 


相關詞: 實物代金, 稅金繳納期限, 法院罰金繳納, 分期繳納罰金, 繳納易科罰金, 繳納所得稅, 健保分期繳納, 稅款繳納期限, 牌照稅繳納, 稅款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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