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臺灣光復之初遺有以日據時期會社、組合、神明會名義登記等地籍登記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情形,因該等情形存在已久,不僅影響土地之有效利用,亦妨礙民眾財產權利之行使。為澈底解決上述地籍問題,爰制定「地籍清理條例」,經總統於96.3.21公布,並於97.7.1起施行。依地籍清理實施計畫規定,97年度直轄市、縣()政府首要清理之對象為:神明會土地及建物,以及381231以前登記之抵押權。


民眾如有上述土地或建物登記問題,應於各直轄市、縣()政府公告之受理申報或受理申請登記期間內,儘速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政府主管機關申報或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以確保自身權益。


請直接下載檔案瀏灠!!


清理土地及建物之類型及優先順序


請直接下載檔案瀏灠!!


各類土地及建物分年清理時程表


請直接下載檔案瀏灠!!


清理流程圖


異議之處理


直轄市、縣()主管機關辦理公告時(含1.清查地籍後之公告。2.受理神明會申報案件經審查無誤後之公告。3.受理塗銷381231以前登記之抵押權案件經審查無誤後之公告。)土地或建物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針對公告事項如有異議,應以書面向辦理公告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洽詢方式及聯絡管道


如果您尚有不瞭解的地方或其他的問題,歡迎利用下列電話洽詢本縣各主管單位,我們將會提供您所需要的服務。


 















































桃園縣承辦單位及聯絡電話



單位



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



民政處



王月秀



3322101分機5617



地政處



王亞芸



3322101分機5353



桃園地政事務所



陳淑祐



3695588分機111



中壢地政事務所



蔡彥芬



4917647分機108



大溪地政事務所



陳錦慧



3874211分機102



楊梅地政事務所



胡桂蓮



4783115分機105



蘆竹地政事務所



陳純彰



3525337分機139



八德地政事務所



劉春桃



3667478分機403



平鎮地政事務所



陳錦花



4570461分機102



 


回資訊平台首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