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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上週五台北地政局發出新聞稿宣布,該局及6個地政事務所,自去(105)年7月起對轄區內年齡超過百歲的所有權人,進行地籍與戶籍資料清查勾稽,清查結果共1,514人。
 
若發現所有權人已往生者,即主動提醒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繼承人權益,並確保地籍資料正確,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經清查後,北市已往生且逾1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有423人次,經通知後辦理繼承登記13人次,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於106年4月1日辦理公告410人次。
 
另清查後發現遷出國外、往生未屆1年及無戶籍資料等原因,計有491人次,將按個案情節持續追蹤處理。
 
另待清理之600位百歲地主,預計107年3月清理完成。
 
地政局提醒,百歲地主往生超過1年,其土地或建物繼承人遲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衍生逾期登記(往生之日起6個月內未申請登記),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1倍之罰鍰,最高20倍。
 
此外,地政機關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於每年4月1日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經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申請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發給,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則歸屬國庫。
 
經統計累計至105年底止,北市經列冊管理15年期滿,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土地共有2,699筆,面積約180,193平方公尺,以106年公告現值估算,已逾103億;這些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之土地,在開標前,繼承人仍可向地政事務申請繼承登記。
 
106年4月1日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資料,市民可上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登記公告』查詢;如欲查詢不動產是否已被列冊管理,請至地政局網站『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
地政局呼籲為自身權益,請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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