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土地買賣.jpg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遲來的正義!楊梅區文化街14戶住家、共162坪土地,在43年前被誤劃為都市計畫區內的「道路用地」,4年前市府預計解編,竟要全體住戶繳納約300餘萬元的「住宅回饋金」,引起極大反彈;市府都市發展局辦理楊梅都市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內政部同意核定變更「住宅用地」後,住戶可免繳回饋金。

 「未經查證說變就變,真是蠻橫!」75歲的鄒運清說,1976年楊梅鎮公所來函通知,文化街123巷口因查無地上建物,沿線10餘公尺將變更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但周圍房屋屋齡都超過50年,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是住宅區。

居民組成自救會,多年來頻向民代、機關陳情,無奈只得到「再調查、再評估」的消極回應,而且計畫道路也無消無息,住戶不敢裝修房屋、也無法辦理營業登記,每天活在房屋恐成違建遭拆的陰影下。

埔心地區發展飛快,交通路網愈趨完整,4年前市府認定文化街無闢路需求,預計解編,住戶也簽下廢除道路變更同意書,內政部於2015年審核通過解編,各戶透過繳納回饋金方式,讓住宅「就地合法」。

住戶抱怨連連,認為「市府錯先」,卻要每戶承擔30多萬元的代價,根本不合理,住戶於公開展覽期間,委託市議員鄭淑方提出需求,盼能減免回饋金或取消。

都發局都市計畫科長游立偉指出,經監察院認定,鎮公所時期勘查人員未盡現勘責任,顯有疏失,住戶也以地籍圖、空照圖等舉證,證明該地劃入都市計畫前,確實有房屋存在,符合「變更審議原則」,住宅區曾經變更公共設施用地,若經再次變更者,符合免予回饋規範。

鄭淑方說,早期因資料不齊全或人為疏失,界定都市計畫範圍衍生許多問題,其中以老屋的合法性最為嚴重,建議民眾可向農委會林務局申請航照圖自保,證明現居地房屋於都市計畫法實施前就存在,並向地政所提出建築物保存登記,以求自保。

image

持分地、繼承土地、都更整合、危老重建、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共有土地、畸零土地

買賣區域:

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

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分別共有處理、土地持分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水利地買賣、浮覆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土地未辦繼承、土地佔用處理、持分土地買賣、持分房屋處理、土地持分處理、各種土地業務。

土地e行動平台 www.tudi3698.com.tw

arrow
arrow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