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自用住宅退還土增稅條件


◎出售與重購均為同1人,(即名義上為同1)
◎期間必須在2年之內,且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皆可

◎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公畝(90.75);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公畝(211.75)
◎須辦竣自用住宅用地之申請(即戶籍必須設籍於該地,所有權人、配偶、直系親屬、子女、父母皆可)
1年內無出租或營業行為

◎自轉移日起5年內不得轉移,變更用途或營業行為
◎重購土地地價應大於出售土地地價
◎自營工廠(指工業用地上有廠房)或農地(指現耕地)也可退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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