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規劃,遺產稅、贈與稅如何節稅?


聽說某高官其父親死亡時,遺留下幾十億之財產,而居然不用繳遺產稅。這是背後有節稅高手之最佳寫照。且高官、財團經常以「xxx基金會」之名義來登記不動產、汽車,以後自己人使用可免稅,神奇吧!中國人是很聰明的民族,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是非法,就是合法」、「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如何運作,自有其巧妙之處。遺產稅、贈與稅金額高,好好學習可省一大筆錢!


根據遺產贈與稅法及其他相關稅法,我們得知:


1.政府為了怕有錢人逃遺產稅,料到他們將在死亡之前即大量移轉財產給下一代,所以有贈與稅之規定,贈與稅即是遺產稅的補助稅。但真的想節省遺產稅,在生前最好要做規劃,死後才可避開遺產稅。畢竟稅法是死的,人的頭腦是活的。


2.遺贈房地產以死亡日或贈與日政府的「公告現值」及「評定價格」來計算(非以市價計算)。上市上櫃的公司股票,以遺贈日當天股市收盤價為準。未上市上櫃公司的股票,以公司資產淨值來推估。


3.二等親的房地產買賣,如果無法舉證購買的財力,或雖有購買力,但付款的憑證不足,國稅局會認為視同贈與,須補繳一筆贈與稅。一般人最容易犯錯的動作是父母匯一筆錢到子女的帳戶內,而無法合理交代用途或來源!


4.目前贈與稅每年的免稅額是一百萬元,夫妻間的贈與無論金額多大,都免繳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所以每年可贈與給下一代二百萬免稅,二年後子女就有錢向父母購置房地產(或向他人買房地產)而免贈與稅。


5.有負擔的贈與,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剩下的贈與淨額才課稅。例如贈與子女市價一千萬的房地產,該房地產核定的「公告現值」及「評定價格」可能只有五百萬,如該房地產尚有銀行貸款四百萬元未還,則贈與淨額為五百萬減除四百萬,只剩一百萬,又一百萬內屬免繳贈與稅,結果贈與稅為0,百分之百合法。


6.不過,贈與房地產尚有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繼承房地產則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只繳交遺產稅;農地繼承則任何稅全部免。


7.目前國稅局對未成年及以成年的在學生,或在營服役之人的置產非常注意,資金流程沒做好,小心天外飛來一筆贈與稅。還有三角移轉,小心踩到地雷,例如父母先過戶房地產給第三者,子女再向第三者過戶回來,此謂三角移轉。同筆房地產一年內多次移轉者,小心國稅局的法眼。


8.同一棟房地產也可分年分次贈與給子女,每年贈與1/3或1/2,以規避贈與稅。如此合法之道,以先贈與土地後贈與房子為佳,因為土地每年在增值,而房屋卻是會折舊。但公寓華廈受限於法規,須土地持分和房屋同時贈與1/3或1/2,而不能分開先後贈與。


9.目前遺產稅被繼承人免稅額七百萬,配偶尚可扣除400萬元,各直系血親繼承人每人扣除40萬元,如繼承人未成年,則計算至成年每年再加扣除40萬元;另外,父母尚存其扣除額是每人100萬元;全部喪葬費可扣除100萬元 ;各繼承人如有殘障者,殘障扣除額每人再加扣除500萬元。


10.國稅局對無記名債券、古董、珠寶、戶助會、民間借貸等財產不易掌握。識貨之人以此法逃避遺產稅。


11.目前壽險受益人所領的保險金免稅,持有大筆不動產的人,也可利用此法,讓下一代有錢繳交遺產稅。


12.遺產稅超過30萬以上,可申請分期繳納,最多十二期,每期間隔兩個月,也可申請以實物抵繳遺產稅。例如以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不易賣掉的土地抵繳遺產稅。


13.死亡前有債務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必要有證明才可),遺產中部份財產捐給公益財團法人可降低遺產總額。(此為國內財團趨之若鶩的方法,成立財團法人在先,節稅在後)


14.財產證券化好處多多,畢竟千分之三的證交稅,比起房地產的契稅、土地增值稅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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