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農地就不用繳遺產稅」,但實務上常出現誤會——同樣一塊農地,有人完全免稅,有人卻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

其中最常見的案例,就是農地在生前被設定為自益信託,導致資格不符,繼承人得全額繳納遺產稅。

這篇文章用一個真實情境,帶你完整了解:

農地要怎樣才真的能免遺產稅?

自益信託為何會讓農地失去免稅資格?

繼承後如何維持農用,避免五年內被追稅?

 

哪些情況可以不再追繳遺產稅?

■ 一個常見案例:阿公農地仍在耕作,卻收到遺產稅?

小李繼承阿公在台南鄉間的一筆農地,土地持續種植蔬菜,是標準農業使用。他原以為符合免徵遺產稅的條件,卻收到國稅局通知要求繳稅。

詢問後才知道:

阿公生前將農地做成 自益信託,土地登記在受託人名下,阿公自己不再是法律上的所有權人。

因此,小李繼承的不是「土地」,而是信託利益(歸屬請求權)。

 

這種情況 不能適用農地免徵遺產稅。

■ 為什麼設定「自益信託」會失去農地免遺產稅資格?

關鍵在於法律認定的「遺產性質」。

依照稅法:

✔ 想要免遺產稅,必須繼承「農地所有權」。

✘ 但自益信託後,農地的所有權人變成受託人,委託人(阿公)只剩下「信託利益」。

→ 信託利益不是土地,因此不符合法令規定,也不符合農地免徵要件。

國稅局判定時,會以「登記現況」為依據,而非農地是否真的在耕作。

 

■ 依法要同時符合 3 個條件,農地才能免徵遺產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必須同時具備:

① 是農業用地

地目與實際使用必須都是農業用途。

② 繼承後仍繼續農業使用

不得變更成非農用,否則五年內可能被追稅。

③ 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土地所有權

這是關鍵,自益信託正是卡在這一點。

只要其中一項不符,就不能享受免稅。

 

■ 免遺產稅並非永久有效:農地繼承後的五年「監管期」

很多人不知道,農地免稅並不是「一免就永遠免」。

繼承人必須:

在五年內持續農業使用

若中斷農用、改建、閒置 → 可能被追繳遺產稅,若政府要求恢復農用,需在期限內完成

但也有例外 不會被追繳:

✔ 繼承人死亡

✔ 土地被政府徵收

✔ 用途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

 

■ 自益信託適不適合農地 ?要小心的幾件事

自益信託原意是:資產保護,管理方便,預立財產傳承規劃,但用在農地上時會有兩個問題:

● 會失去農地免遺產稅

因為繼承的是信託利益,而不是土地所有權。

● 可能影響農保、農用資格

因為地籍不在自己名下,農業身份可能不符。

 

■ 對地主與家屬的提醒

如果你家有:老家農地,長輩名義土地,曾做信託,準備繼承規劃,多人持分農地

建議先檢查:是否有曾做「自益信託」,地目是否仍為農用,是否有人實際耕作,未來是否能維持五年農用,避免「以為能免稅,卻意外被課稅」。

■ 文章結語

農地繼承看似簡單,但其實涉及:信託,土地法規,遺產稅認定,實際農用

 

五年追稅條件

只要其中一項沒弄清楚,就可能造成納稅義務。

如果你或家中有農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被占用的農地,不妨先理清產權與法令,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負擔與家族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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