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法令說明 | |
中華民國96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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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容積移轉執行依據包括:「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以及本市都市計畫書另有相關規定者。
其中,本府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93.06.30修正發布)第4條規定,考量本市都市發展特性與發展目標,擬具「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以下簡稱審查許可條件),經提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審議,業於95年9月26日公告實施。
有關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暨「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相關文件,請自行視需要下載。
96.07 【說明】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表格(96年7月版本), 下載『請按此』
96.07 【說明】依「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辦理容積移轉流程, 下載『請按此』
96.03.08 【公告】「府都綜字第09630593200號」公告「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送出基地圖冊, 下載『請按此』
95.09.26 【公告】「府都綜字第09534333500號」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 " 下載『請按此』
另有關「大稻埕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公告,請至都市發展局首頁左側「最新公告案」→「容積轉移許可公告案」下查詢。
若有法令相關疑問,歡迎逕洽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27258257 張先生
若有個案相關疑問,歡迎逕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 27258263~27258271
若有大稻埕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相關疑問,歡迎逕洽本府都市更新處 23215696轉2929~293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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