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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訊】為提昇行政效能及便民服務,自9781於臺北縣各地政小而能工作站,提供跨所核發人工登記簿謄本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臺北縣政府地政局表示:為迎接e化時代的來臨,並確保地籍歷史資料長久保存,臺北縣各地政事務所於94年起對電腦化前之各類人工登記簿進行掃描建檔作業,以達地籍歷史資料數位化典藏之目標,同時建置地政登記簿掃瞄建檔核發系統,縮短以往人工調閱影印時間,並自9581提供民眾跨所申請日據、台帳及光復初期登記簿資料,96123起更將日據時期見出帳、土地總登記申報書、建築改良物填報表、電腦上線前人工土地及建物登記簿等簿冊納入跨所核發範圍,今為減少民眾奔波行政機關之辛勞,利用網路連線方式提供多據點的服務,於本縣30個地政小而能工作站提供跨所核發人工登記簿謄本服務。


臺北縣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表示:申請人工登記簿謄本之費用,依土地法第67條及79條之2規定之書狀費及閱覽費收費標準表「登記簿謄本或(節)工本費/人工影印:每張5元」計收,且為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如非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請經電腦掃瞄建檔之人工登記簿謄本,依內政部規定,將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資料隱匿後再予核發。


 


資料詳洽:地政局李書蔚  電話:296034563273
撰稿人:李書蔚


 


下載檔案   /web66/_file/1639/NEWSdownload/1217379603851file.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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