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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建辦法」第五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高速鐵路臺北縣路段(板橋、新莊)毗鄰地區限建範圍圖」暨「高速鐵路兩側毗鄰地區限建說明書」(張貼於本府及本縣新莊市公所、板橋市公所公告欄),自公告日起三十日止。
二、辦理公開展覽之時間、地點如下: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三十日止於上班日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及下午2點至5點。
(二) 地點:於新莊市公所、板橋市公所指定地點(請洽各公所)及本府西側29樓交通局軌道工程科。
(三)若土地權利關係人於公開展覽期間有意見,可逕洽高鐵主管機關(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四)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聯絡電話:(02)8072-3333轉第二組,機關地址:臺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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