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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
我國長久以來公共設施建設最感困擾的事,即地方政府財政困難,而未能及時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問題,若要解決此問題,可能必須尋求以非金錢的方式為之。以往的研究證實,以容積移轉方式來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可行的途徑之一,然經本研究發現,目前我國容積移轉交易市場處於資訊不對稱的環境中,且相關配套制度並不完善,以致於市場存在著許多交易成本,造成市場交易不活絡的現象。



因此,本研究以交易成本理論為觀點,並以台北縣為空間研究範圍,探討國內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市場交易過程中所產生之相關成本,以及了解形成這些成本之原因為何,並提出健全我國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市場之相關配套措施,以促進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市場交易的活絡。


本研究在相關理論與文獻的基礎上,透過個案分析及深入訪談方式,探討容積移轉問題與建立交易平台之可能性,本研究發現國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市場有以下的缺點:


1.市場資訊不對稱


2.交易談判協商困難


3.執行契約成本過高


4.交易完成後之監督與管制措施困難


是以,本研究針對以上市場上存在的困難,試擬出以下運作之機制,藉以改善容積市場的交易情況。


內容包括:


1.建立交易平台提供交易者解決搜尋上的困難;


2.TDR銀行與仲介公司成立中介組織,並由政府部門加以協助與監督管制,以提供相關資訊予市場中之供需雙方,作為衡量降低本身成本的參考依據;


3.建議建立一交易平台所需之相關配套措施供公私部門之參考。


本研究建議公部門可建立以下之配套措施,內容包括:


1.相關容積移轉法源依據之整合與容積權利之法制化;


2.適當的揭露容積移轉區位資訊與容積供給者資訊;


3.訂定相關罰則以減少政府部門之監督成本。


而建議私部門可建立以下之配套措施,內容包括:


1.設立容積銀行供容積憑證之存放;


2.代理制度的引入;


3.由仲介公司扮演資訊提供的角色。


 


取自於網路文章  http://www.land-rich.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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