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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企業社會責任10大進展 


CSR大調查首度納入外商調查:台灣企業社會責任10大進展


作者/江逸之


前兩屆的《遠見》雜誌的企業社會責任大調查只針對國內上市公司,今年為了帶領台灣與國際接軌,首度將外商也納入CSR調查範圍,針對100%外資、 資本額2億元以上、及在台員工數200人以上之78家外商進行調查。今年,本土上市企業的CSR平均分數62.16分,而在台外商企業組的CSR平均分數 66.27分,比本土公司略高一些。CSR已經是全球大趨勢。這個大趨勢在台灣目前的發展狀況又如何呢?


1.CSR是企業下一波競爭利器


55.3%上市企業公布履行績效,較上年成長一倍。


根據《遠見》今年回收問卷顯示,55.3%上市企業在2006年有發布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資訊,較前年大幅成長一倍多。其中,24.1%上市公司設有CSR專責人員或部門,較2005年提升4.7%,但距離外商的64.3%,仍有一段很大的差距。


2.台商被迫積極於CSR規範


編制報告書已為國際主流,但國內仍有44.7%不願公布績效。


在國際大廠強力要求下,台商被迫建立符合全球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體系。像IBM、戴爾(DELL)與惠普(hp),早於200410月聯合發布電 子業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規範,也帶動台灣科技業必須遵守相關規定。為了揭露企業的CSR執行績效,16.7%上市企業選擇以環境報告書形式公布,其次為企業 社會責任報告書(12.1%),但仍有44.7%不願公布CSR績效。


3.台商重財務,外商重品德


94.2%上市企業重視財務透明,而外商最重視員工權益。


94.2%上市企業認為財務資訊揭露為CSR之首、其次為維護員工權益(86%)、做好環保工作(71.6%),外商則相當重視維護員工權益、保障 消費者權益和制定企業倫理與行為規範,三者皆92.9%。所有外商都有制定員工行為準則,品德重視的程度可見一斑,但反觀國內上市企業僅有60.6%有制 定。


4.外商力求在地化的CSR


71.4%外商制定台灣分部的CSR目標,並要求本土化。


調查顯示,64.3%外商總部將台灣區董事長或總經理的CSR績效列入年度考核。並且有71.4%外商總部會制定台灣區分公司(子公司)的CSR目標,並會要求將CSR本土化。


5.從供應商延伸到客戶端


85.7%外商要求協力廠的工安成效,未達標準不下單。


隨著產業分工細膩,很少有一家公司可以從最上游原物料一路做到最終商品。企業社會責任絕對不能自掃門前雪,必須要求協力廠建立起管理體系。目前, 52.4%上市企業選擇供應商時,會要求供應商履行CSR85.7%外商會把供應商CSR成果列為下單與否的考量。不過高科技與傳產仍有差別。達 68.3%科技上市公司會考慮供應商的CSR成效,但僅有35.6%傳產製造業者會管理到供應商的CSR


6.優退優離是裁員首選


77.2%上市企業選擇優退優離,但僅19.3%願提前半年通知員工。


最近幾年的重大勞資糾紛案件,都與裁員關廠密不可分,連全球最大主機板廠華碩也在去年底台灣廠大幅裁員。根據問卷分析,200623.7%上市公 司與35.7%外商裁員或關閉生產(營運)據點。在這些裁員、關廠的公司中,77.2%的上市企業採取優退優離的補償措施,但僅19.3%願提前六個月告 知員工;其中科技業者也只有14.8%做到。


7.放款前先看CSR成效


66.7%外銀將申貸公司的環保政策列為申貸條件。


調查顯示,高達66.7%外商金融業者會考量貸款企業的環保與勞資關係,而台灣上市金融業者只有23.5%會考慮環保因素。除了企業的還款能力之 外,環保、勞資關係,這些都會影響到國際金融企業的貸款意願,」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丁克華觀察,「銀行不會想把錢借給隨時有可能因污染關廠或 員工罷工的公司。」


8.基金會成為CSR整合器


28.7%上市企業成立公益基金會,較前年成長0.4%。


昔日,企業基金會總是給人逃稅或是私人公關這些負面印象。但像台達電子、光寶科技、中華電信等企業基金會的成立,就積極整合集團內部的公益資源與外部連結。從本次調查得知,去年已有28.7%上市企業成立公益性質的基金會,較前年小幅成長0.4%。


9.公益活動結合企業專長


50.4%上市企業和76.9外商以舉辦慈善活動行善。


公益活動中,慈善活動是上市企業(50.4%)與外商(76.9%)最愛。「CSR必須要跟企業的策略、核心能力結合,即使是冷門的公益項目都可做 得深入,」政大商學院管理碩士學程執行長黃秉德表示。像嬌生就派出公司內「顧客關係管理」部門裡的專業人員,幫助彭婉如基金會,訓練弱勢婦女如何在從事家 事服務時,做好顧客關係管理。


10.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


29.8%上市公司願與社區對話,但放長利才能釣大益。


現代的企業已經不能獨善其身,必須敞開大門,積極與利害關係人(員工、一般股東、供應商、社區居民、官員與環保團體)進行溝通與對話,消弭因為不瞭 解而產生的誤解。調查顯示,46.2%外商已建立利害關係人溝通對話的機制並且定期開會,相較之下,只有26.7%上市公司願意建立此機制。其中,員工是 企業最想溝通的對象,只有29.8%上市公司願意跟社區居民對話,遠落後於外商的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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