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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辦理情形


區段徵收是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後,由政府取得開發目的所需土地及公共設施用地,其餘可供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讓售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以處分土地之收入償還開發總費用。辦理區段徵收,政府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及節省龐大建設經費支出,土地所有權人亦可領回抵價地,享有土地利用價值提高,公共設施完善,生活品質提升等多重開發利益,是公私互蒙其利之措施。


台北市華江地區(第一期)是台灣第一個區段徵收區,於民國58年公告徵收,接續辦理者為61年基隆市安樂社區;71年台中縣東勢特一號道路及74年嘉義縣治遷建,新竹縣治遷建等4區,依當時之法令規定,原土地所有權人優先買回土地面積最高以3公畝(約90)為限,且區段徵收補償費較市價偏低,不易為土地所有權人所接受,故其辦理績效不及市地重劃,再加上區段徵收所需經費龐大,籌措不易,致地方政府大都裹足不前。


民國75629修正後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內原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應領補償地價,得自行選擇全部領取現金補償或全部申請領回抵價地,而領取現金補償者將來還可以再申請優先買回土地,對土地所有權人合法權益更有保障,以致能獲得大多數民眾認同,加以可帶動地方整體建設發展,地方政府乃相繼開辦。


民國89126修正後平均地權條例第55條之2及同年22公佈施行之土地徵收條例,刪除領取現金補償者得再申請優先買回土地之規定,以鼓勵地主直接選擇領回抵價地,減少政府機關籌措大筆現金補償之困擾,並增訂土地所有權人應領之地價補償可以依個人意願選擇全部或部分領取現金補償或領回抵價地,增加土地所有權人選擇彈性,另規範政府所取得之剩餘可建築土地,除公開標售外,亦可採標租或設定地上權等多樣化方式處理,以配合市場需要,有利開發成本之回收。  


截至9712月底止,台閩地區(含福建省)已辦理完成區段徵收地區計79區,總面積約7020公頃,提供可建築用地面積約3783公頃,取得道路,溝渠等公共設施用地約3237公頃,節省政府建設費用約2,580億元。台閩地區目前正在辦理中之區段徵收總計16區,總面積749公頃,預計可取得道路,溝渠等公共設施用地計352公頃,可建築用地面積396公頃,節省政府建設經費共計408億元台閩地區。


高鐵五站進度及沿線開發情形 


摘要:


 一,高速鐵路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台南等五個車站地區開發,系由原台灣省政府,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及各站所轄縣政府共同合作,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88年精省後,相關作業由本部接續辦理。


 二,高鐵桃園等五個車站地區區段徵收開發作業,自88.3.1起公告區段徵收,於9310月完成五個車站區段徵收開發區內之抵價地發還土地所有權人,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請建築使用,高速鐵路全線亦於961月正式通車營運,目前五站區段徵收開發區內尚未完成之公共工程正積極趕辦中。


說明:


 一,背景說明:


(一)台灣西部走廊高速鐵路建設計畫自76年開始著手規劃,81年正式核定高速鐵路路線及沿線設置“台北”,“板橋”,“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及“高雄”等8站,之後又於86年同意再增設“苗栗”,“彰化”及“雲林”等3站。高速鐵路路線北起台北車站,南迄高雄左營站,全長約三百四十五公里,共經過十四個縣市,六十八個鄉鎮,路線部分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採一般徵收方式辦理用地取得,場站部分則由原台灣省政府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


(二)原台灣省政府自883月起開始公告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等五個車站地區區段徵收,之後因精省之故,後續區段徵收作業由本部接續辦理。906月本部將高速鐵路路線用地及車站專用區土地交付予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負責與台灣高鐵公司簽訂興建及營運契約。


(三)高鐵桃園五個車站區段徵收區內開發工作計分為抵價地分配作業及公共工程兩部分,各車站地區抵價地分配作業本部於927月陸續辦理完成,將抵價地發還各區內土地所有權人,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使用及建築,剩餘之可建築土地則全數交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辦理處分及開發,所得價款用來償還五個車站開發費用。公共工程部分則由本部負責規劃設計,發包及施工,各車站區段徵收之公共工程計分為土木標,機電標及景觀標三項,五個車站特定區土木標及景觀標工程已全數完工,目前持續進行的尚有桃園站機電標公共工程,新竹站七個平面停車場興建工程,以及桃園。新竹站廢棄物清理工程。


二,目前辦理情形:


(一)截至98年度7月底止,公共工程(機電標,景觀標部分)計有桃園站機電標及景觀標一標,二標,新竹站景觀標一,二,三標,機電標,台中站機電標,景觀標,嘉義站機電標,景觀標,台南站機電標,景觀標等項工程已完工。另有桃園站機電標(進度90.51)工程,新竹站七個平面停車場興建工程,以及桃園。新竹站廢棄物清理工程,已全力加緊趕辦中。


 (二)高鐵桃園等五個車站開發後,區內地主已陸續進駐並申請建築使用,目前以新竹車 站特定區內土地開發最為熱絡,桃園車站特定區則居次,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為加速各車站地區之開發建設,亦著手擬訂各站未來發展方向及策略,將陸續招商引進各項產業,俾能發揮帶動地方繁榮發展之功效。



嘉義站 





新竹站





台中站





台南站





桃園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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