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法規: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11款、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1~5款。
Setp 2 設定預算配比
要蓋農舍之初,吳威聖建議首要考慮的是這間農舍的機能,是要當住家、還是度假為主的第二屋。再評估所需空間,來設定預算的規模。建議預算比例可以掌控在建築物70%,設施、設備、傢具等20%,景觀植栽綠化等10%。
依現行法規,在新的農發條例公布以後所買賣的農地,都需要有2.5分(約756坪)以上才能合法申請農舍興建,所以「可蓋農舍的農地」費用=每坪單價x756。
參考法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6條第1~5款、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
Setp 3 設定合適的農地條件
想選擇合適的農地來蓋農舍,有3個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
1.交通:避免購買被其他土地包圍的農地,沒有任何聯外道路容易發生路權糾紛。
2.土地形狀:若有太多無法利用的畸零邊角,會造成使用面積減少。
3.坡度、坡向:農地的坡度坡向會影響土地利用及水土保持。超過30度無法申請農舍(若3分之1未超過30度則可),必須先做好水土保持,坡度在15度內。活動斷層或順向坡有滑動之虞者應避免。
★地震帶查詢:至中央地質調查所,查詢全台各地斷層帶的位置,避免買到在斷層帶上的土地。
網址: http://cgsweb.moeacgs.gov.tw/result/Fault/web/index-1.htm
參考法規: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第一條。
Setp 4 瞭解法規與自身權益
通常購買農地可透過土地仲介、代書提供相關服務與法定程序處理,但買方基本概念可確保自身權益。
1.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可由土地登記謄本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分辨是否為農地;都市土地則需向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若是農業區或保護區者即屬農業用地。
2. 土地權屬:在選擇土地時別忘評估土地權屬。透過土地謄本注意土地是否有抵押,如果是抵押銀行借款就還好,如果是抵押給「個人」就要警覺。還有,土地是否有數人持分,如果有,就要注意此地買賣是否經「全部的持有人」同意。 參考法規: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1~5款、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11款
Setp 5 進行農地買賣交易
如果不熟悉契約內容,不妨參考內政部訂定之定型化契約範本( http://www.land.moi.gov.tw/realestate/b01/b01-3.htm ),當然如果有足夠預算請律師,由律師幫你審閱當然再好不過。
1.再次確認土地權屬:即使簽約前已經看過土地、建物謄本,但在簽約「當天」仍需再調閱土地及建物謄本,以防中途產權或借貸設定有所異動。
2.簽約:簽約金為總價的10~15%。賣方則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交由地政士保管。
3.用印:雙方備齊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及印鑑章,由地政士辦過戶。
4.完稅:契稅和土地增值稅單發下來後,雙方須繳納稅款。
5.交地:尾款交付給賣方,賣方將房屋土地點交給買方。
6.稅費分攤:通常買方負擔契稅、代書費、登記規費、公證費、保險費、貸款代辦費;而地價稅(農地未有違規使用者免負)、房屋稅、水電瓦斯等在農舍交屋前應由賣方負責。
參考法規:地政士法第16條、土地稅法第5-1、30-1、30、39-2、39-3、5條。
地選擇與購買心態教育
農地不同於建地,一般人購買農地,主要是為了有一個接觸大自然的好地方。除了自身評估是否可以長期處在蚊蟲主要分布地帶外,客觀與主觀條件也要評估。
既成道路與水電成關鍵
有些農地不一定鄰接道路,在買的時候,可能地主帶看地的時候,是別人開的路,吳威聖提醒,若買地之後,可能會有路權的糾紛,可能導致出入道路受控管。
判斷方式:既成道路:鋪柏油、鋪水泥才是公用地。碎石子、泥寧路,可能就是私人路。要買賣時請地主出示地籍謄本,檢視上面有畫出路徑者。
水電管線:台電有義務申請後配合電線配線,水源則要詢問鄰居附近有否缺水問題。
農地貸款成數低,勿抱投資心態
除非是農民可以跟辦理農業融資。一般自然人買農地貸款,銀行接受的貸款成數約為40~50%左右,加上農舍只能蓋10%,建議要有穩定收入或經濟能力,貿然貸款會造壓力,更不要用投資心態來買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