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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法拍屋前屋主會積欠 1.大樓管理費 2.水電費 3.房屋稅 4.地價稅 5.工程受益費 拍定人即現在新屋主是否要負擔,分析如下: 不用新屋主負擔,但為了維持大樓管理委員會良好関係,很多投資客會妥協支付一半,以免房屋銷售時被影響;如果你是自用,就不用考慮負擔。 原則上新屋主不用負擔,但要重新更換水表,電表,如果更換費用比較貴,當然就要代前屋主負擔。 新屋主不用負擔。 新屋主不用負擔。 5.工程受益費: 新屋主用負擔後始能過戶取得權狀,代繳之費用收據 留起來,以後轉手出售時,可全額抵繳土地增值稅。 參考資料 www.104woo.com.tw 法拍屋專業網站 相關詞: 屋主自售, 找屋主, 屋主不搬家, 前屋主有貸款, 新屋主, 查屋主, 屋主違約, 屋主本人, 拜訪屋主, 屋主心態
1.大樓管理費:
2.水電費:
3.房屋稅:
4.地價稅:
另外屋主要挾搬家費,否則對屋內裝璜,水電管路毀損,這是一般處理法拍屋會面臨的問題,最好能委託有法拍經驗朋友或專業代標公司出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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