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放放收收 13 小巷蓋大樓都會擠爆了
林家群/北縣報導 中國時報 2007.08.20


台北縣市一河之隔,都市景觀截然不同,過去以北市為重心,但近年北縣因容積移轉之故,沿河都會板橋、三重高樓櫛比鱗次,反觀北市因嚴格控管容積移轉,設限極多,讓老社區萬華、大同區市況蕭條。


不過,北縣近10年因容積移轉興起的搶建風潮,讓土地使用強度過高,人口群聚,影響生活品質,因此要控管容積移轉;但台北市卻在今年七月宣布針對部分地區放寬容積移轉,其中之一就是老社區再現風華,促進都市再生,落實「東西軸線翻轉」。


城市競爭 影響人口遷徙


台北縣市間的發展,是否因為容積移轉上有不同政策考慮,未來在都市景觀、人口遷徙及城市競爭力上有所變化,值得觀察。


台北縣近年開發快速,都會區高樓林立,連許多8以下的小巷弄中也是大樓聳立,絕大多數是因為容積移轉過於寬鬆帶來的影響。


北縣在內政部九十三年六月修正公布「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前,已在八十六年對全縣17處都市計畫區發布實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九十三年五月又針對其中5個都計區進行通盤檢討,並修正其容積移轉上限及接受基地面積條件。


九十四年二月,縣府因內政部九十三年發布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而訂頒「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結果出現「一縣三制」狀況。


嚴格控管 以維生活品質由於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實施的都計區,有關容積移轉部分對於接受基地的臨路條件一開始並未規定,九十三年只針對5個都計區修正容積上限及接受基地面積,所以才會出現建商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容積移轉後,在小巷弄內蓋大樓


而接受基地面積也變來變去,一開始要求大於1千平方公尺,再改為如比鄰送出基地只要大於3百平方公尺,未比鄰者須大於5百平方公尺,後來「北縣容積移轉實施要點」規定接受基地只要大於3百平方公尺即可。


但接受基地如果面積大,即使容積移轉取得的建坪高,但因建蔽率之故,可做為公共空間的面積較大;如果接受基地面積小,能保留做為公共空間就小,環境交通、公安等都受影響。


城鄉局估算,北縣未徵收的公共設施用地約6千公頃,如全部以容積移轉取得,將可增加容積約2億平方公尺,以現行人口數與住宅區面積約每人25平方公尺計算,北縣約可再增加8百萬人。


由於體認容積移轉不加以控管將嚴重影響生活品質縣府已將容積移轉自治條例送縣議會審查,預料明年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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