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縣訊】內政部公佈97年第一季房地產消費糾紛案件共計446件,其中以房屋漏水問題、契約審閱權、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定金返還或隱瞞重要資訊佔大宗,另有仲介公司欺罔行為、斡旋金返還問題等。
因此不動產買賣時至少需注意5項基本事項:
1.現場履勘
2.瞭解出售原因
3.勿貪小便宜
4.勿倉促下決定
5.慎選不動產服務人員。
樹林地政事務所涂主任指出,不動產交易因涉及多項法律,所牽涉事務非常龐雜,非一般人所能普遍了解,且攸關個人財產權益影響甚大,為增進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買賣雙方權益,內政部特別建置e-house不動產交易服務網站供民眾查詢相關資訊。不論是找房子、找土地、各項交易須知與範本、優良業者之公布、多種不動產統計資料等內容包羅萬象,進入網站有如進入寶山絕不會空手而回,而且亦可透過線上即時諮詢或申辦立即得到服務。
樹林地政事務所表示,民眾若須委託他人代辦不動產買賣時,務必找合法之不動產服務人員,認明不動產交易安全三大認證標誌(如附件所示)。合法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者、地政士(需加入公會並領有地政士公會會員識別證)、估價師(需加入公會並領有估價師公會會員證),均應有其識別標誌。
相關資訊可上該所網站
(http://www.shulin.land.tpc.gov.tw)
或
e-house網站(http://ehouse.land.moi.gov.tw)查看。
資料詳洽:樹林地政事務所 吳潔妤 電話:26808001轉305
撰稿人:吳潔妤(或新聞聯絡人:張憶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