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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移轉 地主、環團看法兩極、擺明刁難?主稱審查限制過多


眾多地主引領期待的「台北市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修正案,昨天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公聽會進行討論,數十位地主擠滿公聽會現場,頻頻砲轟容積移轉的審查限制過多,擺明刁難地主,也有環保團體認為過度的容積移入,將造成環境品質變差。


都市發展局重新檢討修正容積移轉審查條件,新增開闢道路寬度 十五公尺 以上的土地,以及防災道路為可移轉送出的基地,並且增加捷運周邊,以及 零點五公頃 公園綠地周邊為容積可移入的基地,不過,都市發展局為了防止投資客套利,限制地主資格必須持有土地五年以上,才能辦理容積移轉。


該條件引發眾多地主質疑砲轟,公共設施保留地權益促進會代表指出,每個地主都是政府施政下的受害者,徵收人民土地後無法賠償,今天改以容積移轉代替補償金,卻還要限制地主的資格,對地主十分不公平,該促進會理事長李振嘉高分貝指出,五年持有的限制根本違法,讓地主無法容積移轉變現,等於查封地主財產,李振嘉說,許多舊地主為了套現把公設地賣給新地主,因此部份新地主持有土地年份不足五年,合法購買的公設地卻因此無法容積移轉,其他縣市無此種規定,北市府根本想製造另一批苦主。


環團︰交通、環境成本增加


也有環保團體不滿將公園綠地周邊變成容積移入的基地,綠黨代表昨天砲轟市府,只顧著維護地主的權益,卻忽略容積移入基地周遭住戶的權益,綠黨代表指出,容積移入將造成交通成本、環境成本增加,住戶的生活品質該怎麼辦?


發展局長許志堅在公聽會表示,如果容積移轉毫無限制,移入的容積將達六百至 九百公頃 ,超過北市一年的建築量,因此才會分階段開放容積移轉,並且限制持有條件,此外,許志堅強調,未來容積移入基地會受都市設計審議規範,並非漫無限制的讓建商蓋高樓,他表示,該修正案需通過都委會審議後才施行,施行半年後還會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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