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承購時未規定地價之土地經判決應移轉者應課契稅免課增值稅
財政部81/11/06台財稅第810490667號函
華××生前承購未規定地價之土地,因未申報契稅及辦理移轉登記,嗣經其繼承人訴請法院判決確定,原出售人應將土地移轉登記與繼承人,似此情形,應依契稅條例規定申報繳納契稅
關鍵字 土地買賣 土地重劃 區段徵收 市地重劃 道路用地 日據繼承 建地 農地
服務項目:專業土地買賣、重劃區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日據土地辦理、日據繼承處理、祭祀公業整合、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疑難處理、繼承土地找尋、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土地買賣、困難案件處理、土地繼承辦理、文山老泉里、五股新市鎮、關渡平原、社子島土地、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樹林堤防用地、蘆洲北側、河川用地、各種土地相關業務。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