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都市再生 2010年臺北好好看』開發計畫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許志堅指出,臺北市在人口成長趨緩、可開發土地日漸減少之際,為形塑城市新的風貌與契機,有賴於都市的更新與再生,因此促進都市再生為市府當前重要施政目標之一。為促進都市再生與提升都市環境品質,本市相關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法令為鼓勵建築基地提供開放空間及公益設施,雖訂有相關獎勵措施,惟施行成效並不顯著,故為加速推動都市再生,實有必要整合現有執行機制。參酌國外案例,從政策面、效率面、誘因面、公益面綜合考量,藉由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以2010年為計畫目標,徵求民間提出開發計畫,落實郝市長讓臺北成為水岸、科技、人文之都之政策目標。

許局長表示,參與之提案經市府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尚需由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及本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不僅具公平性也具公益性。且於進入現有法定機制審議前,已藉由市府審查委員會先行審查及問題釐清,相信可有效改善現有委員會審議作業繁瑣及費時之缺失,大幅加速推動都市再生。

許局長指出,本案自9721開始受理,971031截止,位於親水河域、老舊社區、交通樞紐、科技產業軸帶四類策略地區之開發提案面積達0.5公頃或一完整街廓以上,提供包括(1)廣場式開放空間、(2)地面人行通道(含腳踏車道)、(3)跨堤設施、觀景平臺、跨街平臺、立體人行通道、(4)挑空室內開放空間、(5)其他具形塑都市意象、創造特殊都市生活體驗空間等五類公益設施項目,經審查符合政策效益、公平性、公益性三原則,可給予適當容積獎勵,其中開放空間獎勵額度係隨留設規模而遞增,落實縫補市民與河域之空間隔離,提供河域的活動體驗;加速老舊社區更新,改善地區環境,促進都市再生;以大眾運輸導向之空間發展型式(TOD),塑造人本交通環境;引進產業活動,帶動城市發展活力等四大規劃理念,以兼顧公共利益與開發利潤,希望藉由民間力量及政府配合,一起為北市再生而努力。詳細內容可至都市發展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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