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應訂防弊機制 若有不法應徹查


民代利用都市計畫各種漏洞與制度牟利由來已久,但未見政府有過任何檢討,此次立委選舉中也傳出類似案例,可謂冰山一角,值得行政當局警惕,也可能是司法當局打擊不法的敲門磚。

 對於城市文化的長期發展來說,台灣容積移轉制度的建立本是為文化資產保存議題而使用之都市計畫手段,規模有限且程式嚴謹,現卻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所盜用。由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容積移轉程式遠較古蹟簡易,勢必使得現存的容積市場,偏好買賣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容積,完全排擠文化資產保存之容積移轉的空間,將陷文化資產與環境保育政策的推動於絕境,這讓長期致力於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容積量釋放,除了有利於開發商與容積掮客的套利外,根本對於整體的都市發展毫無助益。未來這些容積移轉釋出後,在容積掮客與開發商的共同催化下,勢必為城市當前的都市發展問題帶來更大的災難,也將使得整體都市的環境品質陷入難以改善的僵局。都市公共設施用地實施容積移轉的政策,不僅當前的主政者該好好反省其後果的嚴重性,我們認為,主政者應認清這些事件本質,尤其是在此次選舉中傳出利用容積移轉套利者,更應徹查,勿讓人民利益成了少數不肖政客的戰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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