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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大家所注意的問題


房屋買賣除了交易安全的考量之外,最怕購得的房屋發生漏水、滲水等問題。維修的費用動輒上萬元,且維修的工人又難找,常令人懊腦不已!


壹、保固對象


透過中信房屋加盟店仲介成交,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之買方,在發現購得之房屋有漏水、滲水現象時,可依本制度規定,獲得中信房屋的保固維護。


貳、保固期限


自房地產權完成移轉登記並點交(交屋日)起六個月止。


參、工程費用負擔


費用金額在新台幣一萬元以下者,由買方自行負擔。


費用金額超過新台幣一萬元者,依下表項目之限額由本公司負擔,其餘由買方自行負擔,但買方應負擔至少新台幣一萬元。























屋頂外牆滲漏水部份



NT$25,000



冷熱水管滲漏水部份



NT$25,000



室內排水管線滲漏水部份



NT$25,000



室內地面牆壁滲漏水部份



NT$25,000



範例:


如費用為新台幣7,000元,全部由買方負擔。


如費用為新台幣12,000元,其中10,000元由買方負擔,2,000元由本公司負擔。


如費用為新台幣110,000元,其中外牆漏水部分20,000元由本公司負擔;熱水管部分45,000元由本公司負擔25,000元,買方負擔20,000元;室內排水管部分35,000元由本公司負擔25,000元,買方負擔10,000元;室內牆壁部分10,000元由本公司負擔。總計本公司負擔80,000元,買方負擔30,000元。


本公司所負擔之工程費用僅限於由本公司指定之施工單位者,凡由買方自行修護或委託其他公司施工者,本公司概不負擔任何費用。


肆、通知方式


請與成交之加盟店接洽處理。


修護工程完成後,買方於保固期間內另發現其他處合於第二條規定之損壞,應另行通知。


伍、保固維修之範圍及內容


房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主建物涵蓋之內外牆、屋頂,以及不屬於自來水公司負責之室內給水排水管之漏水。


陸、不適用範圍


非本房屋專用部份(如公共設施或第三者)所造成之滲漏,不適用本制度。


因漏水所造成內部裝潢物、傢俱類之間接性、波及性之損害維修,及對第三者之賠償,不在本制度保固範圍。


該房屋自建築完成日期起,簽訂買賣契約時已滿15年(含)以上者。


買方將本房屋轉售第三者。


損壞處於下列情形,不適用本制度:


在保固期間開始之前被發現者。


因買方自行增、改建或裝修工程所引起者。


因火災、水災、電擊、地震等不可抗力之天災地變所引起者。


因基地之因素所引起者。


因法令上之限制或第三者之關係,致本公司指定之施工單位有困難或無法施工者。


因該屋結構脆弱,致施工單位有困難或無法施工者。


非建物權狀主建物範圍內之增、改建物,或曾經施工增築者。


對於本房屋之買賣,本公司應收之仲介佣收未能全部回收者。


柒、特別約定


本公司依本辦法負擔修繕費後,買方同意將對出賣人該部份之瑕疵擔保請求權移轉於本公司。


捌、熱誠服務、居中可信


提供消費者滿意的售後服務制度一直是中信房屋努力的目標。『漏水保固制度』的推出希望能讓消費者經由此制度獲得更安心的仲介服務,如果您對『漏水保固制度』有任何問題,歡迎向各加盟店經紀人洽詢,我們將竭盡所能的為您服務。


玖、本說明書之效力及內容之更改、異動


經由我們仲介成交之買方才得主張本說明書各條款之效力。


本說明書之內容如有更改、異動者,不另行通知,請您於交易前與加盟店確認本說明書之版本,以保障您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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