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民法─遺產的繼承


壹、前言


法律是安定社會、維護秩序、保障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貞操…等權利的行為規範,懂得法律的人,固然要遵守法律,不得知法犯法;不懂法律的人,也不能因為不懂法律而網開一面,任其為所欲為不加干涉,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懂得法律的人犯了罪,固然要依法處罰,不懂得法律的人犯了罪,也同樣要依法科刑。因此,基於保護原則,吾人對於不懂法律而犯了罪的人,更有必要加強法律教育,促其知法守法,不再誤觸刑章。  


邇來報載單身亡故榮民遺產屢有被不法之徒冒領情事發生,不僅影響本會聲譽,且影響榮民遺眷權益。鑑於本會係屬亡故榮民之法定遺產管理人,所屬「安養」、「服務」機構,悉依法負責辦理有關「榮民遺產管理」之業務,故加強相關法令之宣教,建構完善之作業紀律,應為防止亡故榮民遺產遭詐(冒)領之不二法門,爰引據「民法│遺產的繼承」有關條文,併擬具暨「防杜弊端策進作為」淺析如后,以供業務執行之參考。


貳、何謂繼承


民法繼承計分三章,共八十八條條文,另有施行法十一條,其中繼承編主要包括:遺產繼承人及其繼承順序,繼承可採用的方式〈其中包括限定繼承、拋棄繼承、概括繼承〉,遺產的分割,無人承認繼承,遺囑的種類及效力等。我國民法繼承,允許死亡者生前訂立遺囑〈但必須合乎法定方式〉,於生前分配其遺產,但不得違反特留分。如死亡者生前未訂立遺囑,則其遺產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由其繼承人分配財產。  


一、繼承人的先後順序:


繼承人,既有繼承權得以承繼被繼承人的所有遺產,則其繼承權的行使,自應有先後之順序,以資遵循,俾免繼承人為爭取先後之繼承權,而發生紛爭。有關繼承人的先後順序,民法有如下的規定,即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但以親等近者為先。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唯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又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二、配偶的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民法有下列的規定:


(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配偶的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二分之一。


(三)與祖父母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的三分之二。


(四)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繼承人時,其配偶的應繼分為遺產全部(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


三、繼承權之喪失:


繼承權之喪失者,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有不法或不道德的行為,致失去繼承權之法律行為也。依民法的規定,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末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唯上述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


參、何謂遺囑


遺囑者,謂遺囑人於死亡前所為之單獨要式行為也,例如張○○於死亡前,向其配偶及其子女,所為的遺產贈與口頭交代…… ○○公司董事長鄭○○,於死亡前向○○法院公證處所為的遺產繼承的口述存證…… ;○○公司的總經理謝○○,於死亡前交代子女,所為的代筆遺言……等等,皆是遺囑的例子。遺囑,民法有如下的規定:


一、遺囑的通則


凡遺囑人生前得為之行為,例如監護人之指定、繼承人之指定、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遺贈、遺產執行人之指定……等等,皆得為遺囑之內容,唯遺囑人所為的遺囑行為,仍有法律上的限制:


(一)遺囑能力的限制: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


(二)遺囑人得自由處分遺產: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其遺產(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三)受遺贈權之喪失:凡有前述民法所定繼承權喪失情事之一者,受遺贈權亦依法喪失(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二、遺囑的方式


遺囑的方式,依民法的規定,有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等五種,茲依序分述如下:


(一)自書遺囑:自書遺囑者,謂遺囑人於生前親自書寫之遺囑者也。其方式為: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條)。


二)公證遺囑:公證遺囑者,謂遺囑人於生前在法院公證人處,所為的口述存證之遺囑者也。公證遺囑之方式,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三)密封遺囑:密封遺囑者,謂遺囑人於生前將書寫之遺囑予以密封,而向公證人提出者也。其方式為:應於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於封縫處簽名),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如非本人自寫,並陳述繕寫人之姓名、住所,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密封遺囑,如不具備上述所定之方式,而具備自書遺囑之方式者,有自書遺囑之效力(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


(四)代筆遺囑:代筆遺囑者,謂遺囑人於生前以口述方式,表明遺囑意旨,並由見證人代為筆錄者也。代筆遺囑之方式: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並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五)口授遺囑:口授遺囑者,謂遺囑人於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得以口述之方式,表明遺囑意旨,並由見證人予以筆記或錄音者也。


口授遺囑之方式有二:


1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2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口授遺囑,應由見證人中之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為遺囑之人死亡後三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倘對於親屬會議之認定,有異議者,得聲請法院判定之(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


三、遺囑見證人的資格限制


遺囑人於生前為遺囑時,均須見證人之筆記、錄音或作證;關於見證人之指定,民法有下列不得為遺囑見證人之規定,即:


(一)未成年人。


(二)禁治產人。


(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四、遺囑之效力


遺囑人於生前所為之遺囑,並不立即發生效力。而係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遺囑人於生前所為之遺囑,倘有遺贈之囑咐,並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唯受遺贈人倘於遺囑發生效力前死亡者,其遺贈不生效力。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但遺囑另有意思表示者,從其意思。遺贈,如附有義務者,受遺贈人以其所受利益為限,負履行之責(民法第一千二百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二條、第一千二百零五條)。


肆、防杜弊端策進作為


一、資料建立,完整確實:


早年隨政府來台之國軍官兵,礙於當時處於動員戡亂時期,兩岸局勢緊張,致在填載「大陸親屬資料」時,大多心存顧忌甚至有所保留;另則渠等多未受良好教育,文書能力不足,於軍中首次建立兵籍資料時,當事人多以口述委由文書士官筆記列載,致其中年籍、親屬等資料常有錯誤,且大陸親屬資料有限,故在審認遺產繼承案件時,查證相當困難。為有效防杜冒領案件發生,各單位應鼓勵榮民生前建立「大陸親屬資料」檔案及「預立遺囑」,並妥慎保管相關資料,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提供無關人員,以防範有心人士不法運用,杜絕遺產繼承之紛爭。


二、遺產管理,善盡職責:


各權責單位保管亡故榮民遺產,應依據民法第一一七九條規定,編製遺產清冊,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以搜尋債權人、受遺贈人及大陸地區以外之繼承等法定程序,並依「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移交遺產,須俟繼承期間三年屆滿,始可移交予大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得在公示催告及繼承表示未屆滿前,即行發還,以確保全體繼承人公平繼承之權益。


三、發還遺產,嚴格審認:


遺產繼承案件,應依會頒「作業程序」中之「遺產繼承審核表」逐項審查核對,並與附卷之遺囑(或親屬關係暨權益交代表)、書信、治喪紀錄等資料,相互參酌比對,審認繼承人身分有疑義時,應通知補正或向原服務單位、海基會、戶政機關、入出境管理局等單位查證後,再行實質審查辦理,若對私權仍有爭執,應循司法程序確認繼承權,以維真正繼承人之權益。


四、依法行政,貫徹執行:


本會八十六年十二月卅一日完成修正之「退除役官兵死亡善後處理及無人繼承遺產管理作業程序」,對於管理權責之劃分,善後服務,遺留財物處理及發還歸屬國庫遺產移交等相關作業,均有明確之規定,各單位應確實貫徹,並針對遺產可能遭致冒領情事(如:代理人查詢榮民遺產資料之限制,要求代理人簽具擔保大陸繼承人之身份真實,並負擔賠償責任之切結書等)妥採防制作為,以善盡遺產管理責任。


伍、結論


明確之法令規定與作業程序,可使「依法行政」者有據可循免於觸法之虞,且能勇於任事負責,並可使貪瀆不法者無機可乘,達到提高行政效率與防弊之雙重效果。睽諸榮民一生獻身軍旅報效國家,退役後安享晚年之際,維護勞苦功高的榮民權益,當為本會責無旁貸的工作,願本會全體員工本持「服務袍澤」之精神,熟研與工作有關的各項法令規定,在「依法行政」原則下善盡公務員的義務與責任,有效落實亡故榮民遺產管理工作,以建立本會廉能的良好形象。



日治時期文件參考:


如何尋根,認識從未知道的【祖先】


日本時代,日據時期之繼承


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認識


地籍清理,了解其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官制與戶籍綜析


祖先和族譜,台灣族譜尋根網


登記簿種類,登記簿種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據戶謄,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等親系統表,三等親系統表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 專業法拍,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社子島土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浮覆地」+「0936172992」+「凱旋代書」+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社子島浮覆地、浮水地處理、道路用地+日本時代+祭祀公業+地籍清理+日治時期+祖先和族譜+登記簿種類+日據戶謄+等親系統表+社子島土地買賣+土地重劃+社子島浮覆地+日據繼承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行動e資訊平台+凱旋代書+土地買賣》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保留地》迪化街古蹟》重劃地》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繼承系統表的書寫法


繼承系統表的書寫,基本上就像上面的填寫範例一樣的書寫,我來做一個解釋,被繼承人王阿公因病過世,而王阿嬤也在之前就過世了,而現在的第一順位繼承權,就落在其直系血親的第一順位上了,王阿伯、王阿爸、王二叔、王三叔、王阿姑、王二姑、王三姑、王小姑8人的身上了,但是因王二叔、王三叔、王三姑、王小姑4人,因為其許多無法控制的因素,相繼來過世,理所當然的繼承權就由他們的子女來接棒,就是所謂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第一順位繼承權變成多了,王小明、王小華、王阿天等三人來繼承,總共7個人。王二叔、王三姑因為已身故所以才會在後面的出生日期下面多寫了死亡日期。也因為生前沒有結婚所以才會在後面加上絕祠(意思是沒有下一代可以繼承)還有因為王三叔跟王三姑已經身故,所以繼承系統表就要另外寫一張,如上面的填寫範例。

開頭就必須以已身故的人為開頭如下述:


※ 被繼承人 王三叔   繼承系統表


通常如果寫了這份繼承系統表,連帶必須申請的東西有手寫戶籍謄本(又稱手抄戶籍謄本或未電腦化的戶籍謄本)跟印鑑證明和現戶的戶籍謄本這些證明文件,不管辦什麼東西,只要寫到繼承系統表的,一定要連帶的申請這些東西。


如果要申請這些東西,千萬要記住這些資料是有時效限制的,比方說是一月ㄧ日申請的,到四月一號就不行用了,因為它的時效為三個月。


再者申請手續有點瑣碎,如果您的親戚願意幫你辦他的部份就還很OK,如果不願意的話你就必須寫委託書,叫他幫你蓋印鑑章(以證明他授權委託你),好讓你幫他辦,問題來了這時你就必須去統計,到底你要申請多少份,ㄧ次申請,要不然每申請ㄧ次就必須,寫ㄧ次委託書,就夠讓你受的了。


還有要讓它順利的在,有效時間內在要辦的事情當中,跑完流程的話,申請這些證明文件,之後就必須要加工,已達到讓它能夠順利通過層層的考驗(讓承辦人員更容易瞭解您們之間的關係)



三等親系統表


一、手寫戶籍謄本


通常在阿公過世之後都必須申請手寫的戶籍謄本,用意在於證明阿公或阿嬤他們到底生了幾個小孩,這手寫的戶籍謄本最好是申請,北部是85年中部是86年南部是87年的最後手寫要改電腦化的時間點(時間點好像是這樣我有點忘了到時候在確定一下),因為要電腦化全台灣是分三個時間下去做。


申請回來手寫的戶籍謄就像下面這個連結ㄧ樣。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如上面那樣將有相關人的姓名、死亡日期、出生日期跟聯繫關係,都用筆將它給劃起來,以便承辦人員容易辨識(這樣比較容易節省承辦的時間)

如王小明就必須劃上父親的欄位,王二叔就必須劃上配偶欄的欄位等。


這是手抄的,至於電腦化的大致上相同的欄位,只是它是變成橫式的和電腦化的文字而已。


二、印鑑證明


印鑑證明的部份其實是還沒什麼需要注意的,只是如果沒有的人需去戶政事務所補辦印鑑章的登記而已。



日治時期文件參考:


如何尋根,認識從未知道的【祖先】


日本時代,日據時期之繼承


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認識


地籍清理,了解其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官制與戶籍綜析


祖先和族譜,台灣族譜尋根網


登記簿種類,登記簿種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據戶謄,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等親系統表,三等親系統表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 專業法拍,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社子島土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浮覆地」+「0936172992」+「凱旋代書」+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社子島浮覆地、浮水地處理、道路用地+日本時代+祭祀公業+地籍清理+日治時期+祖先和族譜+登記簿種類+日據戶謄+等親系統表+社子島土地買賣+土地重劃+社子島浮覆地+日據繼承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行動e資訊平台+凱旋代書+土地買賣》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保留地》迪化街古蹟》重劃地》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地籍清理專區


台灣光復初期因人民不諳法令,且地政機關人員法治觀念未臻健全,致有權利內容不符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地籍登記,為澈底解決上述地籍問題,爰制定「地籍清理條例」,經總統於96321公布、行政院核定自9771起施行。


地籍清理之土地類型包含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神明會名義登記、所有權以外土地權利、限制登記及土地權利不詳、寺廟或宗教團體土地及祭祀公業名義登記之土地,預計於6年內分階段完成清理作業,屆時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地籍登記將可望獲得解決,不僅可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並促進土地利用與發展。


本縣境內待清理之土地建物筆(棟)數約79千多筆,土地面積約5千公頃,土地現值高達1,487億元,各類應清理土地之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屆時可至以下公告處所了解相關公告資訊,並儘速於公告之受理申報或申請登記期間內,向土地所在地之民政機關申報或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1.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2. 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


3. 土地所在地之鄉 (鎮、市、區) 公所及村(里)辦公處


4. 土地登記簿所載土地權利人住所地之村(里)辦公處


 



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免費提供土地位置資訊查詢)

免費提供土地位置資訊查詢)

 



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日治時期文件參考:


如何尋根,認識從未知道的【祖先】


日本時代,日據時期之繼承


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認識


地籍清理,了解其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官制與戶籍綜析


祖先和族譜,台灣族譜尋根網


登記簿種類,登記簿種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據戶謄,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等親系統表,三等親系統表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 專業法拍,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社子島土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浮覆地」+「0936172992」+「凱旋代書」+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社子島浮覆地、浮水地處理、道路用地+日本時代+祭祀公業+地籍清理+日治時期+祖先和族譜+登記簿種類+日據戶謄+等親系統表+社子島土地買賣+土地重劃+社子島浮覆地+日據繼承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行動e資訊平台+凱旋代書+土地買賣》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保留地》迪化街古蹟》重劃地》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一、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1) 地籍清理條例及其子法


地籍清理條例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地籍清理清查辦法


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辦法


(2) 相關法規


祭祀公業條例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


祭祀公業土地清理獎金分配及核發辦法


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


土地登記規則


二、地籍清理實施計畫


三、地籍清理時程表


四、地籍清理土地類型


地籍清理停看聽,土地權益有保障


97年第1波地籍清理:以神明會名義登記之土地


97年第2波地籍清理土地9月開始受理


98年地籍清理土地類型


五、地籍清理清查公告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已依有關法令清理神明會土地及建物公告 (97.7.1 ~ 97.9.29)


以神明會名義登記者或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以神明會以外名義登記且具有神明會之性質及事實土地及建物公告 (97.9.1 ~ 97.11.29)《公告清冊》


3812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土地及建物公告 (97.9.1 ~ 97.11.29)《公告清冊》


民國381231日以前非以法定不動產物權名稱登記之土地權利公告《公告清冊》


民國451231日以前登記之地上權公告《公告清冊》


341024日以前之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登記公告文


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 (免費提供土地位置資訊查詢)


六、政令宣導


(1) 新聞櫥窗


97年度「地籍清理停看聽,土地權益有保障」宣導手冊 (內政部編印)


「祭祀公業條例」宣導手冊 (內政部編印)


98年度「地籍清理停看聽,土地權益有保障」宣導手冊 (內政部編印)


(2) 法規新訊


地籍清理案件申報或申請登記時機疑義


祭祀公業條例自9771日施行


內政部函:儘速於公告前完成清查作業


內政部函:請配合清查祭祀公業土地及建物等相關事項


地籍清理註記公文


民國381231日以前抵押權得申請塗銷登記


共有土地之共有人之一申請塗銷抵押權疑義


日據時期之假登記得否援用地籍清理條例第30條規定


內政部函有關辦理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地上權清查範圍及塗銷記疑義


有關以數宗土地共同擔保設定抵押權,僅其中一宗或數宗土地之所有權人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8條規定,就其所有土地申請塗銷抵押權登記,是否應檢附印鑑證明疑義乙案


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規定解釋令


七、相關書表下載


八、地籍清理問與答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 專業法拍,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社子島土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浮覆地」+「0936172992」+「凱旋代書」+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社子島浮覆地、浮水地處理、道路用地+日本時代+祭祀公業+地籍清理+日治時期+祖先和族譜+登記簿種類+日據戶謄+等親系統表+社子島土地買賣+土地重劃+社子島浮覆地+日據繼承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行動e資訊平台+凱旋代書+土地買賣》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保留地》迪化街古蹟》重劃地》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祭祀公業及神明會


祭祀公業
祭祀公業係前清或日據時期先民離鄉背井之際,為懷念其原鄉祖先,而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之備辦及聚餐費用,其意義是使祖先有「血食」,後代子孫聚集「吃祖」,充分顯示當時台灣先民社會慎終追遠、尊祖敬宗優良傳統美德。因此祭祀公業組織,可以說是代表台灣漢人社會獨特而具有歷史意義的習尚,從南宋「祭田」、「義田」的理念開始,先民希望從因敬拜祖先而獲得祖先餘蔭到以宗法制度所發展出來對家族子孫成員照顧的做法,形成早期台灣社會一股家族團結的力量。
祭祀公業設立必須有二個要件,即人的要素及物的要素,人的部分指須有享祀人及派下子孫,物的要素指須有財產,大多數台灣的祭祀公業組合條件,都是土地與房屋,其產權名義以享祀者(即祖先姓名)為登記名義人,常態性的祭祀公業不動產登記,均冠以「祭祀公業」以區隔一般私人(自然人)不動產,惟其在宗族性祭祀公業命名上,有以祖先姓名、家族公號、家號、組成房數、祖先偏名,如「祭祀公業陳○○」、「祭祀公業陳益興號」、「祭祀公業陳七房」;日據時期大正十一年以後日本政府以皇民化措施有計畫的消滅神明會組織,使神明會管理人紛將財產冠上祭祀公業名義,如「祭祀公業三官大帝」,致造成目前祭祀公業不動產、清理認定上的許多問題。

台灣祭祀公業子孫繼承權通稱為派下權,所謂派下權是指身分權與財產權的集合,依據當時台灣民事習慣,係以男系繼承為主,無男系可繼承者,冠本身家族姓氏的未出嫁女子、養子女或招贅婚所生男子,亦有派下權,其認定依私權自理原則,由祭祀公業內部自行依規約或共同決議方式加以認定,政府主管機關原則上不介入私權之認定。
政府在祭祀公業案件處理態度,僅係基於協助祭祀公業後代子孫清理其派下子系系統表,俾發給祭祀公業派下員名冊之成員召開派下員大會改選管理人並行使派下員(公同共有人)處分財產之同意權。

神明會
神明會是一種宗教信仰組織,前清時期先民陸續從原鄉大陸渡海來台,為祈求神恩永沐、海路平順,或已來台人士為解離鄉背井之苦悶,使精神有所寄託,會將其所崇拜特定神明予以供奉,並藉組織之建立與發展,鞏固其庄頭或地盤,久之成為台灣社會特有之民間信仰與聚落社群聯繫、聯誼之宗教性崇神組織力量。
依據法務部出版台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對神明會的組成背景,其分析指出,神明會有因同鄉、同姓、同一行業、同一村莊、結拜金蘭或純粹認同某一特定神明所結合的人士,故其名稱通常稱為「會」、「社」、「堂」,亦有稱「嘗」、「季」、「盟」、「閣」、「亭」、「祠」、「祀典」者,為籌集組織運作及聚餐聯誼之經費,該組織之成員,通常被稱為會員或信徒,以集資購置財產,用其收益,如不動產之租榖、租金等,辦理該神明會祭典活動;惟顯現在神明會不動產上之之土地登記名義,有神明名義、會社名義或其他名義,如「天上聖母」、「福德爺」、「魯班公」、「關帝爺會」、「天上聖母六媽會」、「如蘭堂」等,一般人事實上對該組織與土地登記認知上會有部分落差,甚至從上述土地所有權登記資料上很難認定,甚至有部分產權性質與寺廟組織有糾葛不清情況,這些僅有神明或會社名義之土地所有權人外加值年爐主之管理人名義登記,造成目前神明會處理上難以認定其成員的主要問題。
台灣地區的神明會組織,依常態性分析,大多設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人處理其會務及財產,其成員通稱會員或信徒,多以規約規定其成員之權利義務及會務運作,其成員之繼承權利,依當時台灣民事習慣,通常為長子繼承或共推一人繼承,此方式常會在規約中加以明定。
政府主管機關在神明會業務處理上,僅係協助神明會成員後裔公告會員或信徒名冊,該會員或信徒係神明會公同共有人,由政府發給會員或信徒名冊,俾利其改選管理人及處理有關的會產。



日治時期文件參考:


如何尋根,認識從未知道的【祖先】


日本時代,日據時期之繼承


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認識


地籍清理,了解其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官制與戶籍綜析


祖先和族譜,台灣族譜尋根網


登記簿種類,登記簿種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據戶謄,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等親系統表,三等親系統表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 專業法拍,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社子島土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浮覆地」+「0936172992」+「凱旋代書」+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社子島浮覆地、浮水地處理、道路用地+日本時代+祭祀公業+地籍清理+日治時期+祖先和族譜+登記簿種類+日據戶謄+等親系統表+社子島土地買賣+土地重劃+社子島浮覆地+日據繼承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行動e資訊平台+凱旋代書+土地買賣》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保留地》迪化街古蹟》重劃地》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日據時期之繼承


一、前言


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或經死亡宣告確定死亡日期)於臺灣光復以前者(民國34 10 24 日以前),應依有關臺灣光復前繼承習慣辦理。繼承開始於臺灣光復後(民國34 10 25 日以後)至74 6 4 日以前者,依修正前之民法親屬、繼承兩編及其施行法規定辦理。繼承開始於民國74 6 5 日以後者,應依現行民法親屬、繼承兩編暨其施行法規定辦理。(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 點)臺灣光復前(日據時期)之繼承,分家產與私產二種,分別適用不同之繼承順序,所謂家產繼承係指被繼承人係戶主身份喪失戶主權所發生之繼承,所謂私產繼承則指被繼承人以非戶主(家屬)身分死亡者稱之。戶主喪失戶主權之原因,計有戶主之死亡、戶主之隱居(自民國24 4 5 日以後始有適用)、戶主之國籍喪失、戶主因婚姻或收養之撤銷而離家、有親生男子之單身女戶主,未廢家而入他家為妾等五種情形。(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 點)


二、日據時期家產繼承


所謂家產繼承係指被繼承人係戶主身份喪失戶主權所發生之繼承,戶主喪失戶主權之原因,計有戶主之死亡、戶主之隱居(自民國24 4 5 日以後始有適用)、戶主之國籍喪失、戶主因婚姻或收養之撤銷而離家、有親生男子之單身女戶主,未廢家而入他家為妾等五種情形。家產繼承之順序(家產即戶主財產)


()法定之推定財產繼承人


1繼承開始時與被繼承人同一戶內之男性直系卑親屬,不分長幼、嫡庶、婚生或私生、自然血親或準血親,均得為財產繼承人,其應繼分應相同,又繼承人有數人時均分繼承。


2因收養而入他家者或因分戶及其他原因另創一家之男子,既非家屬自不得為法定之財產繼承人。惟寄留於他人戶內者仍有繼承權。


3親等不同者,以親等近者為先,但代襲繼承則為例外。


4代襲(代位)繼承乃法定之推定財產繼承人於戶主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由其同居一戶之男性直系血親卑親屬承襲其順位而為戶主繼承人之謂。


()指定之財產繼承人


1無法定之推定財產繼承人時,被繼承人得於生前或以遺囑指定繼承人。


2依生前行為指定者,應依當時之戶口規則申報始生效力。其以遺囑指定者,應於遺囑生效後由遺囑執行人依上開戶口規則為指定之申報。(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第449 頁)


()選定之財產繼承人


1被繼承人死亡後無男性直系血親卑親屬亦未指定繼承人,得由親屬會議選定家產繼承人同時繼為戶主。


2被選定人之資格,未設任何限制,無論與被繼承人有無親族關係,或為男女,或為尊長,均得被選定為繼承人。


3經選定後,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惟被選定人得自由選擇予以承認或拋棄繼承。如被選定人予以承認,則應依戶口規則申請繼承登記。(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第448 頁至第450 頁、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3 點)


三、日據時期私產繼承


  所謂私產繼承則指被繼承人以非戶主(家屬)身分死亡者稱之。私產之繼承順序(非戶主財產,即家屬之財產)


(1)直系血親卑親屬


1以親等近者為先,不分男女、嫡庶、婚生子、私生子或養子女,亦不問其於被繼承人死亡時是否同住一家,均得繼承私產,其應繼分均相同。


2如被繼承人之直系卑親屬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無論被代襲人之直系男卑親屬或直系女卑親屬均得為代襲繼承。


(2)配偶


1無直系血親卑親屬時,始由第二順位之生存配偶單獨繼承遺產。


2夫妾婚姻成立結果,對夫取得準配偶之法律地位,故夫得繼承妾遺產,反之妾對於夫之遺產在習慣上無繼承權。(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第456頁)


(3)直系血親尊親屬


1直系血親尊親屬親等不同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2同一親等有二人以上之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為平均。


(4)戶主


1無上述直系血親卑親屬、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時,由戶主繼承私產。


2繼承開始時如戶主尚未確定者,嗣後經選定或由於其他事由確定戶主時,該戶主仍得繼承家屬私產。(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第452 頁至第456 頁、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2 點)


四、特殊情形之繼承


()養媳、媳婦仔與養女之繼承


1日據時期媳婦仔,係以將來婚配養家男子為目的而收養之異姓幼女,縱本姓上冠以養家之姓,其與養家僅有姻親關係,並無擬制血親關係,性質與養女有別,對養家財產不得繼承,而與其本生父母互有繼承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38 點)


2養女、媳婦仔與養家間之關係完全不同,養女嗣後被他人收養為媳婦仔,其與養父之收養關係並不終止,亦不發生一人同時為兩人之養女之情形,其對養父之遺產仍有繼承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39 點)


3「無頭對」媳婦仔日後在養家招婿,且所生長子在戶籍上稱為「孫」者,自該時起該媳婦仔與養家發生準血親關係,即身分轉換為養女。但媳婦仔如由養家主婚出嫁,除另訂書約或依戶籍記載為養女外,難謂其身分當然轉換為養女。(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40 點)


4光復後養家有意將媳婦仔身分變更為養女,須依民法第1079 條之規定訂立書面契約或向戶政機關申報為養女。否則不能認其具有養女身分。(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41 點)(民國74 65 日民法修正以後收養子女應聲請法院認可)


5除戶於本家而入他家之女子,其本家之戶籍均記載為「養子緣組除戶」,如經戶政機關查復確實無法查明其究係被他家收養為養女或媳婦仔時,可由申請人於繼承系統表上簽註,以示負責。(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42 點)


6日據時期私產繼承,養子女之繼承權與親生子女同。


()過房子與螟蛉子之繼承


1日據時期收養之過房子及螟蛉子如係養親無子(男子),以立嗣為目的而收養者,其認定以戶籍記載為準(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第152 頁)。於本省光復後發生繼承者,其繼承順序及應繼分與婚生子女同。(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4 點)


2非因無子而收養之過房子及螟蛉子(即異姓養子)於本省光復後發生繼承者,視其繼承日期分別適用修正 (民國74 6 5 ) 前後民法第1142 條之規定定其繼承順序及應繼分。


()養子女繼承之其他規定


1日據時期養父母與養子女終止收養關係後,養子女之子女縱戶籍記載為原收養者之孫,對該收養者之遺產無繼承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8 點)


2日據時期夫或妻結婚前單獨收養之子女,其收養關係於婚後繼續存在。收養人後來之配偶除對原收養之子女亦為收養外,只發生姻親關係。(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29 點)


(4)招婿招夫之繼承


1日據時期招婿(贅夫)與妻所生子女,冠母姓者,繼承其母之遺產,冠父姓者,繼承其父之遺產。但父母共同商議決定繼承關係者,從其約定。(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0 點)


2招夫或招婿以招家家族之身分死亡而無冠父姓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時,則其直系卑親屬不論姓之異同,均得繼承其父之私產。(內政部86 12 31 日台內地字第8612010 號函)


3日據時期私產繼承,被繼承人為招贅婚之女子,無冠母姓之子女可繼承時,由冠招夫姓之子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內政部87 8 11 日台內地字第8708289 號函)


(5)世帶主係世帶之中心人物,並不必然以有親族關係者為限,世帶之成員超過家之成員,且無戶主不得為世帶主之規定。如被繼承人日據時期戶籍登記係「世帶主」,而無其他資料證明同時亦係「戶主」,繼承人申辦繼承應依私產繼承順序辦理。(內政部81 7 8 日台內地字第8108899 號函)


(6)共有人之繼承共有人中之部分共有人於日據時期死亡而無合


法繼承人時,其應有部分是否依日本民法物權篇第255 條規定歸屬於其他共有人,端視其是否踐行當時日本民法第1051 條至第1058 所定繼承人曠缺手續,經公示催告並確定為無繼承人以為斷,如於光復前未踐行此項程序者,應依我國法律定其歸屬,即如無法定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即應依民法第1177 條及第1178 條所定程序公示催告確定為無繼承人後,其遺產歸屬國庫。(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11 點)


(7)依光復前民事習慣無繼承人時,得適用現行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8 條規定辦理,倘發生再轉繼承時,仍應依民法繼承編規定辦理。(內政部90 10 18 日台內中地字第9016562 號函)


(8)繼承權之拋棄日據時期臺灣地區有關繼承權之拋棄,參照民國25 4 20 日(昭和11 4 20 日)臺灣高等法院上告部及同院覆審部判官聯合總會決議,應於繼承開始3 個月內向管轄地方法院單獨申報後發生效力。於該決議作成前繼承人所為之拋棄繼承,不發生效力。(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48 點)


(9)遺產之分割


日據時期遺產繼承案件,亦得以分割繼承協議書辦理分割繼承。(內政部84 4 28 日台內地字第8474679 號函)


五、結語


如何辦理,過程複雜請找專業人士


日治時期文件參考:

如何尋根,認識從未知道的【祖先】


日本時代,日據時期之繼承


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認識


地籍清理,了解其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官制與戶籍綜析


祖先和族譜,台灣族譜尋根網


登記簿種類,登記簿種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據戶謄,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等親系統表,三等親系統表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日據繼承,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日據時期繼承,日據繼承,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日據時期繼承,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日據時期繼承,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日據時期繼承,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日據時期繼承,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日據時期繼承,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日據時期繼承,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以地易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道路地」+「0936172992」+「重劃土地」+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日據時期繼承,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登記簿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據時期辦理的過程中,申請和辦理可分為好幾個步驟要查詢,可分為日據時期、光復初期、舊簿、重測前、人工舊簿等,參考登記簿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治時期文件參考:


如何尋根,認識從未知道的【祖先】


日本時代,日據時期之繼承


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及神明會認識


地籍清理,其地籍清理條例及相關法規


日治時期,日治時期官制與戶籍綜析


祖先和族譜,台灣族譜尋根網


登記簿種類,登記簿種類及時間點之劃分


日據戶謄,手抄戶籍謄本範例


等親系統表,三等親系統表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 專業法拍,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社子島土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浮覆地」+「0936172992」+「凱旋代書」+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社子島浮覆地、浮水地處理、道路用地+日本時代+祭祀公業+地籍清理+日治時期+祖先和族譜+登記簿種類+日據戶謄+等親系統表+社子島土地買賣+土地重劃+社子島浮覆地+日據繼承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行動e資訊平台+凱旋代書+土地買賣》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保留地》迪化街古蹟》重劃地》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繼承編:繼承順序、應繼分、特留分


繼承之開始,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1147)


遺產繼承人之順序,除配偶外,依順序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1138)


養子女的權利是否同等於婚生子女,民法第1077條清楚說明了: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與婚生子女相同。於收養關係終止前,養子女對本生父母並無繼承權。


實務上常有人提問,不清楚正確的繼承順位,常被此點搞的亂七八糟,正確來說,是被民法第1140條搞混。


代位繼承:民法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1140)


例:小明是奶奶的內孫,奶奶分別有三子及一女,但小明的父親不幸於意外喪失生命,留下其配偶及二子,小明與弟弟及母親是否能於奶奶去逝時擁有繼承權?


答:民法繼承篇第1140條提及之事項,小明之父於有繼承權前喪失其權利,而其權利則由二子代位繼承。母親非直系血親卑親屬,而是直系姻親卑親屬,所以是無繼承權。(1144)


配偶之應繼分,與直系血親卑親屬為平均分配;與父母或兄弟姐妹為二分之一;與祖父母為三分之二;以上若全部份皆無,則由配偶全部繼承。


例:小明之父於意外中喪失生命,留下300萬遺產,配偶與小明及小明的兩個弟弟可各得多少遺產?若只有配偶及父母又可得多少?


答:民法第1144條提到,配偶之應繼分與直系血親卑親屬為平均分配,配偶應與小明及小明的兩個弟弟平均分配,一人可各得75萬;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則依順序為父母,配偶可得150萬,父母各可得75萬。


繼承人之特留分,與直系血親卑親屬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與父母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與配偶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與兄弟姊妹為其應繼分之三分之一;與祖父母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1223)


於民法第1187條我們可以知道,特留分是為了預防遺囑人將其全部財產給予指定繼承人。


例:小明之父有財產100萬,去逝前立有遺囑,去逝後律師將其公開,全部財產給予配偶,小明無繼承半毛,小明則可請求多少特留分?


答:依民法1223條規定,小明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其特留分為應繼分之二分之一。小明之父留有財產100萬,配偶應將其四分之一返還給小明,小明可得25萬。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 專業法拍,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社子島土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浮覆地」+「0936172992」+「凱旋代書」+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社子島浮覆地、浮水地處理、道路用地+日本時代+祭祀公業+地籍清理+日治時期+祖先和族譜+登記簿種類+日據戶謄+等親系統表+社子島土地買賣+土地重劃+社子島浮覆地+日據繼承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行動e資訊平台+凱旋代書+土地買賣》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政府機關》公共設施保留地》迪化街古蹟》重劃地》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汐止北社后工業區變更,增加社區公共空間


【北縣訊】位在汐止北社后地區現為住宅社區包圍的社后停車場,原都市計畫土地分區是工業區,隨著汐止工業區逐漸轉型與民眾需求更大的公共生活空間,臺北縣政府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完成變更,將該工業區1.6公頃土地調整為住宅及商業使用,並透過公園和開放空間的提供,提供社區民眾更好的公共設施及生活品質。
汐止地區近年來發展快速,有中山高、北二高和鐵路等重要交動幹線交匯的便捷利基,未來又將有捷運汐止民生線的規劃,交通便利。同時本地區鄰近南港經貿園區及汐止科學園區,並延伸臺北都會區發展軸帶,區位條件十分優異。因此,地主為了提升土地使用效能,申請將乙種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就都市發展而言,可改善未來地區商業區的發展需求,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進地方繁榮,並釋出公共空間提供大眾使用。
由於這個土地分區變更提升了土地利用價值,地主依規定開闢公園和道路後,捐贈給縣府成為公共設施,並在基地南側與康寧街間闢道提供公眾通行通道、民族六街也有部分改為通學巷,同時未來住宅區及商業區建築都需退縮,提供公眾通行使用,這項都市計畫已通過都計審議通過,並已於226起發布實施。
縣府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陳耀東指出,工業區更新、轉型是縣府工業區活化政策努力的方向,透過土地利用轉變,可提升周邊的都市服務機能,並創造合宜都市居住環境,達社區民眾、地主與政府三贏的目標。

撰稿人:城鄉發展局計畫審議科王惠汝 電話:29603456分機7127
新聞聯絡人:專員劉英純 電話:29603456分機7051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以地易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道路地」+「0936172992」+「重劃土地」+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北縣容積移轉及容獎修訂規定,今下半年實施



【北縣訊】為了增加公共空間與美化都市景觀,臺北縣三重等20處都市計畫區,訂定新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已經從去年底開始實施,其中,配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以及都市發展趨勢與規劃理念,將容積移轉及容積獎勵上限相關規定加以修訂,有半年的緩衝期,將自9971起生效施行,修訂的目的在改變北縣容積移轉法令一縣兩制的現況,避免發生小巷蓋高樓的病態都市景觀,積極方面,相信可改善都市生活環境品質,並促進都市發展。
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城鄉開發科科長劉顯宗指出,「容積移轉」是指一宗土地的容積轉移至其他可建築土地供建築使用,也就是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就可以提高可建築的樓地板面積。北縣目前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有兩套制度,一是規定在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俗稱「土管版」或「地方版」),另一是規定在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俗稱「部頒版」或「中央版」),以往都是由申請人自行依建築基地條件及成本概念評估來選擇要適用的版本。
不過,兩種版本的「容積移轉」,會因為建築基地所坐落的都市計畫法令規定而有所不同,產生部分民眾的質疑,為了統一全縣的規定,所以從981225開始,將修訂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做修改,統一採用「中央版」的規定。劉顯宗指出,還有各項容積獎勵總上限亦有修正,原訂「各項獎勵總和不得超過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率的50%,距離捷運500公尺範圍內的建築基地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率的100%」,修改為「距離捷運300公尺範圍內之建築基地獎勵上限總合不得超過100%,距離捷運300500公尺範圍內之建築基地不得超過80%,距離捷運500公尺範圍以外之建築基地不得超過50%,且基地倘若跨越上述範圍線,則以各範圍內之面積分別計算之」。
由於考量影響層面較大,將範圍的位置做了較明確的界定,因此,縣府城鄉發展局在公告後半年,也就是9971生效施行,讓民眾或建築業者有緩衝期。
您打算要新建房屋或將土地做妥善運用嗎?建議您先確認好您的土地最適宜適用的容積移轉版本及得獎勵容積額度,以免錯失了您的權益。


撰稿人:城鄉局城鄉開發科邱奕寰 電話:296034567033
新聞聯絡人:專員劉英純 電話:296034567051


 


 



服務項目:


北市重劃土地、北縣重劃土地、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豐年關渡平原農地、社子島土地、二重疏洪道、各種土地買賣。





























市地重劃,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各區重劃買賣,土地買賣重劃,重劃後土地分配,區段徵收價格,市地重劃理念,區段徵收理念,台北縣重劃土地,台北市重劃土地,台北縣市地重劃,台北市市地重劃,台北縣區段徵收,台北市區段徵收,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凱旋業務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土地繼承,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浮覆地土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家族繼承,徵收補償,台北港農地,凱旋門代書,結合地籍圖,航照圖,街道圖,衛星定位,提供土地買賣諮詢,土地開發變更專業服務,土地法34-1,土地共有人處理,凱旋專業,土地共有買賣,共有土地處理買賣,困難繼承之土地,絕嗣之土地處理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道路用地買賣」+「都市更新」+「政府機關」+「土地開發」+「土地共有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大台北道路地」+「台北縣道路地」+「道路用地」+「文件下載」+「以地易地」+「新莊副都心」+「祭祀公業」+「土地開發」+「不動產資訊」+「開發土地」+「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道路地」+「0936172992」+「重劃土地」+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北縣市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北縣市土地買賣,市地重劃買賣,土地買賣,土地困難處理買賣,繼承辦理,行政處理,祭祀公業,土地設定處理,"keywords"北投關渡土地買賣、台北土地買賣、板橋土地買賣、三重土地買賣、新莊土地買賣、新店土地買賣、林口土地買賣、二重疏洪道土地買賣、新莊塭仔圳土地買賣、內湖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土地買賣、台北縣市道路用地、蘆洲北側重劃土地、中和土地買賣、永和土地買賣、八里港土地買賣、泰山土地買賣、汐止土地買賣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