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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未註記,竟買賣66次
【許麗珍╱台北報導】北市一筆土地四十年前就被徵收,卻因早年北市地政處人員忘記辦理移轉登記,土地已被轉手過戶六十六次,直到最近購買的建商發現該筆土地「容積不能移轉」,追查才發現土地早就被徵收,形成買了土地卻無法正常使用的怪現象。
北市議員黃珊珊日前接獲民眾陳小姐等三人陳情,三人分別在二OO三年購買大安區數筆土地,去年將該處土地轉賣給建商,簽定保證容積移轉規定,但建商向北市都發局申請容積移轉時,發現這些土地早已被徵收,無法辦理容積移轉,導致三人違約,將須付每天一萬多元違約金給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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