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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訊】為瞭解不動產市場交易情形,內政部已修正土地登記申請書格式,將原本「聯絡方式」欄位內容修正增加「代理人聯絡電話」、「權利人電話」、「義務人電話」、「不動產經紀人姓名」、「不動產經紀人電話」等項。臺北縣政府地政局方局長銘記特別提醒執業之地政士及縣民頭家,至地政事務所送件時,請注意使用土地登記申請書之格式,並配合填寫權利人、義務人、代理人及不動產經紀人姓名、電話、傳真及電子件信箱等相關欄位。

修正後土地登記申請書,已於91起生效,但為避免資源浪費,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已印製之舊式書表得沿用至98228止,但「買賣」及「拍賣」之登記案件,應於舊式書表備註欄內加註新增之欄位資料。另外新式土地登記申請書已放置於臺北縣政府地政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pcland.tpc.gov.tw/文件下載),歡迎下載使用。

資料詳洽:地政局 吳芸萍 電話:199929603456-3453
撰稿人:吳芸萍


 


 


臺北縣政府地政局   http://www.tpcland.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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