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崙斯登記制度之研究-兼與台灣土地登記制度比較


關於台灣的土地登記制度,學者們皆謂之為托崙斯登記制度,或是兼採托崙斯登記制度與權利登記制度的優點創設而成的制度;無論何者為正確,都可發現台灣的土地登記制度與澳大利亞的托崙斯登記制度有相當的淵源。
然而,托崙斯登記制度的內涵為何,長久以來國內的文獻卻幾乎付之闕如。這造成了兩個問題,第一:缺乏對托崙斯登記制度的認識,但是在土地登記制度的研究上卻指稱其與托崙斯登記制度有一定程度上的相關,這在邏輯上面產生了矛盾之處。第二:在國內的登記制度運作下,學理上或實務上產生的問題,常只能就法條規定的字義作解釋,無法回過頭掌握當初的立法精神,更無法瞭解數十年來托崙斯登記制度是否亦遭遇相同的問題,以及解決方式。尤其若稱國內的登記制度便是托崙斯登記制度時,則托崙斯登記制度的演化及變革,便是我國土地登記制度可參考的重要資料;因此國內數十年來對於這方面資料的缺乏且亦乏人研究,甚為可惜。
因此本文嘗試由澳大利亞的法令規定、文獻,以及大陸地區現有對於托崙斯登記制度研究的些許資料著手,企圖一窺托崙斯登記制度的相關規定及精神內涵等。在呈現出托崙斯登記制度後,再進一步與台灣土地登記制度作比較,並為台灣土地登記制度現所遭遇的一些課題,從托崙斯登記制度的角度下手為其提供些許建議,以期國內的土地登記制度能夠更臻完善,更能兼顧到土地權利關係人的保障。


資料來源:政大機構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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