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房價居高不下讓法拍屋漸漸受到青睞,由於法拍屋的資訊日益充足,愈來愈多人自己到法院投標,甚至有些菜籃族也來參一腳。但有些法拍屋因屋況瑕疵或占有人搬遷問題,得標後的處理過程十分複雜,對於自住型民眾來說,恐怕不能享受到立刻入住的喜悅,反而要花一筆費用請原屋主離開;以下4種房子,專家建議少碰為妙。


1.不點交勿碰:


點交的法拍屋,法院會將保證房子可以順利地交給得標者,所以比較有保障;而標示「不點交」的法拍屋,則要得標者自行與原屋主協商。安信法拍屋副理陳建閎就說,有些「不點交」的法拍屋主蓄意破壞或賴著不走,協商期間不但曠日廢時,甚至可能要多付出幾萬元搬遷費,處理過程又複雜,不適合單槍匹馬的投標人標來自住。


而有些屋主將房子出租,依民法規定,基於保護經濟上弱者(房客)考量,房客原有租約、租金都不受影響,得標人成為新房東後,並不能強制房客搬離。所以也會延後得標人入住的時間。


2.增建未登記的物件勿碰:


陳建閎說,通常法院在查封時,會一併把增建部份也查封,然而,目前仍有2成案例由於公寓的頂樓加蓋區域,是以室外梯建造、獨立出入的方式,所以有些法院未將頂樓加蓋的增建部份一併查封,這就會造成得標之後,佔有人有可能占據頂加、不願搬遷,以一般行情來說,必須以每坪5萬元的代價,買下增建部份,送君離開。


3.偏遠地段勿碰:


偏離市區的物件,不要因價格便宜而貿然出手投標,投資客林志龍說,因距離太遠,入住後可能要忍受交通不便的困擾,將來轉賣時,也不一定能賣到好價錢。


4.輻射屋、海砂屋、凶宅勿碰:


 安信法拍屋副理陳建閎說,由於法院對於法拍物件,並沒「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標得的物件是不是輻射屋、海砂屋或凶宅,都須自己查清楚。除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台北市建管處網站上分別可查詢幅射屋或海砂屋的物件,陳建閎建議,向里長或左鄰右舍打聽,也可以獲得解答。


 至於凶宅,由於網路上的凶宅網,只是民眾口耳相傳後,再刊登於網站上的凶宅消息,不所有凶宅資訊都會揭露,陳建閎說,警察單位雖不會主動提供凶案記錄,但是只要將拍賣物件的確切地址,詢問管區派出所,並誠懇表明買來自住的意願,警察也會保守而簡單地針對凶宅物件,回答是或不是。


 此外,民眾不妨向物件所在大樓,樓上或樓下鄰居情商入內看屋,可以稍微了解投標物件的格局及屋況。


 


 


回資訊平台首頁





























二重疏洪道'福德南段'三重埔簡子畬小段'二重埔段頂崁小段'三重埔段後埔小段'二重埔段大有小段'三重埔段竹圍子小段'二重埔段五谷王小段'二重埔段頂田心子小段'三重高速公路北側'仁愛段'仁義段'台北八里港'小八里坌段楓櫃斗湖小段'小八里坌段訊塘埔小段'小八里坌段竹圍子小段'小八里坌段舊城小段'小八里坌段中小段'小八里坌段十三行小段'小八里坌段埤子頭小段江子翠北側'國光段'港子嘴段'大庭段'僑中段'江子翠段溪頭小段'江子翠段大埔尾小段'江子翠段第一崁小段'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江子翠段第三崁小段'江子翠段第四崁小段'五股洲子洋'成州段'芳洲段'士林社子島'中洲段'富安段一小段'富安段二小段'富安段三小段'溪洲段一小段'溪洲段二小段'溪洲段三小段'新莊塭仔圳'建國段'福營段'景德段'瓊泰段'瓊林段'公館段'公正段'海山頭段三角子小段'海山頭段石龜小段'新莊知識產業園區'興化段'蘆洲北側'民族段'民權段'保新段'保佑段'復興段'土城暫緩發展區'柑林埤段'青雲段'冷水坑段外冷水坑小段'土城段'員林段'土城彈藥庫'土城段'員林段'學林段'忠義段'柑林段'柑林埤段'埤塘段內柑林埤小段''渚水坑段外冷水坑小段'樹林堤防新生地'中華段'鎮前段'水源段'車山段'慈恩段'彭福段'彭福厝段
土地買賣專業諮詢'重劃區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區買賣'區段徵收範圍土地買賣'畸零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買賣'公共設施保留道路用地買賣'可送出容積土地買賣'日據繼承土地登記'公同共有土地買賣'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買賣'土地疑難雜症處理'土地繼承人查訪'土地困難案件辦理'地籍清理繼承人專辦查找'自辦市地重劃業務諮詢'耕地三七五租約諮詢'預告登記土地排除'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死亡絕戶土地買賣'土地買賣土地'重劃土地買賣'買賣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土地買賣專業/土地買賣諮詢/土地買賣部落/土地買賣土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土地開發好好玩 的頭像
    土地開發好好玩

    《《 專業“ 重劃土地+道路用地+容積移轉+持分土地+地籍清理 ” 專業諮詢 e 資訊平台 》》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