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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不僅扮演城市經濟發展推手,本質上係希望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提升及市民自我的實現。多元化的社會,每個人對住宅、生活的價值觀不同,何況擴至家庭和社會。如何能在多元社會,使每個家庭、團體、各得其願,共同快樂地居住與生活,係為城市再生核心價值。


  近來,房地產經濟持續提升,價格住宅提高,都市更新成果能否公平地提升市民居住品質,係推動都市更新的挑戰。


  由於不同價值觀,很難用單一制度,讓每個人滿意,故提供多重都市更新機制與方式,改善居住機能,供市民、團體自由選擇參與,係為成熟社會應努力方向。


  都市更新實施方式,涉及重建、整建、維護,如何能有效落實各項實施方式,實應更細緻討論與推動。


  另外,早期政府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由於已過年期獎勵的時限,公告至今為何無法順利推動,也應通盤檢討,尋求解決的方法。


  未來,臺北市都市更新將成為城市發展重心,考量城市發展現況,因應市民住宅更新需求與盼望,本處近程計畫為「住宅更新運動」,以推動城市再生,提升市民居住生活為初步目標,茲整理預計工作項目如下:



  1. 臺北市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調查與檢討分析:
    臺北市1999年起由政府主動劃設「都市更新地區」,目前已劃設209處,總計321.63公頃,劃定時間已逾5年,將作通盤檢討。95年度業已編列都市更新基金100萬元,推動此項工作。


  2. 建立自力更新完整機制:
    協助民間自力更新,讓更新不僅只是開發商的任務,更讓臺北市民更容易以較低成本自力改善居住品質。為此,本府已訂定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藉由補助更新初期前置行政費用,促進更新重建。

    補助適用範圍及對象,以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內逾7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組織更新團體者。補助經費則以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95年預計補助12案,計360萬。同時為進一步落實自力更新,95年度,讓更新改建更容易推展,並勘選四、五層樓老舊房屋更新示範計畫,促進四、五層樓更新。


  3. 整建維護運動的推動:
    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於95年度已公告受理申請,編列補助經費共500萬,個案補助經費1/3,預計可創造出1,500萬之效果,並結合社區規劃師之參與,共同勾勒出更新發展之願景,以達提升環境品質之目標。未來除依推動經驗調整補助經費,更積極推動各項配套措施。


  4. 持續辦理彩妝運動:
    都市更新需要熱情,更需要朋友,都市彩妝運動一方面鼓勵認真奉獻都市環境的機關、個人能獲得肯定,並藉由運動的宣傳,擴大各界參與,讓藝術家、小說家、詩人、攝影師、里長,都能藉由每年舉辦的彩妝運動美化城市,讓各種創意融入城市更新中,讓臺北未來,精彩可期。


  5. 賡續推動民間參與更新:
    臺北市民間參與都市更新事業之各項機制已趨成熟,也透過各種管道向市民宣導更新的好處及做法,使市民了解都市更新可以為環境改善最有利的方式。截至95年2月民間申辦都市更新已達149項,依過去幾年申請案件來看,再加上法令放寬及政策支持(行政輔助),本(95)年底將朝達到200處之目標努力。

住宅更新運動內涵:



  • 鼓勵民間更新公司辦理都市更新

    1. 時程獎勵之時程將修正由3年延長為6年,本處對本府主動劃定更新地區刻正通盤檢討中,可促進原劃定地區之更新。
    2. 自劃更新地區之劃定條件已放寬。
    3. 行政院所定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更新實施者可申請低利融資。
    4. 更新審議效率本處已有許多簡化及改進之處,仍會持續檢討提升效率。


  • 輔導協助自力更新

    1. 屋齡30年以上之四、五樓建築物已可申辦都市更新。
    2. 本府已訂頒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經費補助辦法,並於95年開始編列經費受理申請補助,對象為自組更新會者。
    3. 將爭取更新會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費用亦納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可以申請低利融資。
    4. 本處研擬自力更新操作機制及財務試算之參考案例,讓更新會易於推動更新。
    5. 輔導建築師、社區規劃師、建築醫生等踴躍參與協助自力更新。


  • 鼓勵以整建維護方式辦理都市更新

    1. 本府已訂頒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並於95年開始編列經費受理申請補助。
    2. 本處持續辦理都市彩妝活動,徵選優良整建維護個案給予公開表揚,並達宣導推動整建維護更新之效。


  • 勘選公有土地比例較高之地區,推動策略重點地區更新。


  • 賡續辦理都市空間環境更新改造。

都市更新推動的關鍵-更新觀念與共識之整合:


  老舊社區大多為於三、四十年前建築,當時的社會經濟條件較差,因此社區住宅品質較差,居住面積過於狹小。時至今日雖然部份住戶經濟條件已經逐漸提昇,但由於臺灣產權複雜特性,需花費大量的時間、力氣與資金進行整合工作,此讓投資業者多所卻步不易改建。


  產權複雜的問題包括:祭祀公業土地、土地細分、地界畸零不整、未登錄土地、公私有土地夾雜、祖先遺產未辦繼承等以及違建戶等等。其中最為困難面對的就是違章建築問題,部份違建戶價值觀不同,對於政府或投資者缺乏信任感,造成協調程費時,更新共識不易形成,是推動都市更新最艱難的工作。


  另外,民眾難以擺脫傳統合建的觀念、較在乎昔日與建商分配之比率,對於權利變換與傳統合建兩者間的利益比較搖擺不定,另外原住戶對於權利變換機制看法不同,要求按其更新前原有坪數分配,且較不願負擔更新財務,亦造成更新推動不易。


  由於都市更新精神包括提昇公共利益為目的,但目前開發者及地主仍偏重於社區內部環境營造,對提昇都市環境品質及環境衝擊的觀念薄弱,往往造成都市更新不能獲得最大的公共利益。因此,都市更新最困難就是人心、獎勵機制及財務協助等,相信在政府推動都市更新之努力下,各項機制將逐漸完備。但是,如何兼顧公共與私人權益,將是永續推動都市更新政策應審慎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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