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有關稅率
動產涉及層面較廣,相關的稅費繁雜,所以購買不動產時,除了買賣總價外,還應一併考慮到各項稅費。因為這些稅費不像整修、裝潢、添購傢俱家電等可由購屋者手頭是否寬裕來決定預算多寡,而是屬於購買不動產的必要支出。一般而言,當您簽約後買賣成定局時,這些應付的稅費也同時確定了,要移轉產權過戶至您的名下這些該繳付的稅費就必需完納與理清。所以建議您購買不動產時,最好將這些稅費先計算好並且把它加上買賣總價,視為總價的一部份,以免捉襟見肘致購屋壓力過大。
由於常有人容易將『稅』、『規費』、『費用』等概念混淆,順便在此簡單介紹『稅』、『規費』、『費用』之區別。
『稅』: 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故稅是政府加諸人民的義務,具有強制力且無須對價關係,稅收是政府最主要的財源。但依據租稅法定主義,政府所有的稅收均需有法律有明文規定,例如: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法、契稅條例、印花稅法等。
『規費』: 係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等依據規費法由業務主管機關訂定規費收費基準,規費是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事項或為特定對象提供服務時始應徵收,非屬人民之義務。
行政規費依直接材料、人工及其他成本,並審酌間接費用定之。例如政府機關辦理審查、檢驗、測量、考試…等應收行政規費。
使用規費依興建、購置、營運、維護、改良、管理及其他相關成本,並考量市場因素定之,例如政府提供使用公有設施及場所、申請謄本書狀、資訊
之抄錄等應徵收使用規費。
『費用』: 一般對於提供商品、勞務、服務或其他活動,所需支付的對價或負債之發生均可稱之,範圍極廣泛,例如水電費、管理費、代書費、仲介服務費、手續費、管理費…等皆屬之。基本上會成為支付費用之義務者是為已取得之商品、服務、勞務等支付對價關係。
當您購屋或賣房子時將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稅費問題,如果您能夠對這些稅費有所認識,並事先規劃及早準備,可以減少許多困擾,甚至可從中掌握節稅的技巧,達到個人理財的目的。
| 取得 自有住宅 | 出售自有住宅 | 持有 | 贈與 | 繼承 | 出租 |
契稅(地方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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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與契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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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國稅) | ● | ● |
| 贈與印花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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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規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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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地方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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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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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賃所得 |
房屋稅(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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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地方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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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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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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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受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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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屋時,買方須繳納之稅費計有:印花稅、契稅、登記規費、其他買方應付之費用等。
服務項目:
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房屋法拍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地疑難處理、繼承找尋辦理、市地重劃、各種土地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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