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29日公布徵求參與「促進都市再生,2010年台北好好看」開發計畫案,市長郝龍斌在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中表示,這項獎勵投資方案是以增加吸引民間參與投資的誘因,加快都市更新的腳步,獎勵開發的重點地區包括親水河域、老舊社區、交通樞紐、科技產業軸帶四類策略地區。


郝龍斌表示,申請開發提案面積須達0.5公頃或一完整街廓以上,提供廣場式開放空間、地面人行通道及腳踏車道、跨堤設施、觀景平台、跨街平台、立體人行通道、挑空室內開放空間及其他具形塑都市意象、創造特殊都市生活體驗空間等五類公益設施項目。開發提案經過審查符合政策效益、公平性、公益性三原則,將給予適當獎勵容積,其中開放空間獎勵額度隨保留設施規模而遞增,希望藉此計畫,在2010年前能達到多項大型民間開發計畫案動工建設的目標。


都市發展局補充說,審查該項都市再生開發計畫案,市府將依循容積調整的相關配套規範成立審查委員會,依政策目標(占20%)、環境貢獻(占30%)、生態設計(占30%)、執行能力(占20%四個評審項目審查申請案件,審查通過後,尚需由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


審查會由相關機關、專家學者、熱心公益人士及產業代表組成,設主委及副主委各1人,委員9人。主委及副主委由副市長或主管業務機關首長擔任,主管業務或有關業務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5人擔任委員,專家學者、熱心公益人士及產業代表4人。


都市發展局表示,評審項目中的政策目標是指能配合北市重大建設或計畫,符合市府推動的親水設施計畫或大眾運輸導向計畫;或是達到促進台北市城市競爭力密切相關之文化創意及觀光產業發展的目標。


環境貢獻是指能促進都市更新、提供公共開放空間、公益設施,或是具故事性、令人放鬆、趣味性或引發樂趣之可體驗空間及設施;生態設計則是指能融入永續生態理念,運用基地保水、綠覆率或是符合綠建築其他指標或相關設施具生態設計概念者;執行能力則是指容積獎勵收益以及財務計畫的完備程度。


都市發展局表示,「促進都市再生,2010年台北好好看」開發計畫案預計於農曆春節前公告並受理申請,申請人需提具規劃構想計畫書,內容須符合本案政策公告內容所列各款精神,內容至少應包括整體規劃構想、財務可行性及經費籌措說明、開發完成後對都市發展貢獻及效益評估、開發團隊、經營團隊、團隊內彼此合作關係及執行相關案例工作實績說明、須政府協助事項等。


都市發展局指出,審查開發計畫採先到先審方式進行審查,審查委員會以兩週召開一次為原則,並視申請案件數量得加開審查委員會。申請建築執照申請人應於開發案經本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市府核備後,於收到核備函之日起1年內申請建築執照。申請人自領得建築執照之日起,應於6個月內開工。如申請人未依規定時程辦理,市府有權利變更回原都市計畫,申請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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