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稅捐處禁止不動產處分價值計算方式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人欠繳稅捐,稽徵機關得就欠稅人不動產辦理禁止處分,而不動產價值的計算,如果是土地按公告現值加四成,而房屋則按房屋現值加二成。


該處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因此,納稅人欠稅在20萬元以上,該處會對其不動產辦理禁止處分。


最近有位 陳 先生向該處反應,欠繳稅捐只有25萬元,而該處卻對其所有的土地及房屋辦理禁止處分,相當不合理。


該處說明,依財政部函釋,禁止之不動產價值計算,土地是按公告現值加四成,而房屋則按房屋現值加二成;另外,還要扣除已設定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金額後認定。 陳 先生名下所有的不動產總額為800萬元,但扣除向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850萬元後,已無餘額,故該處就 陳 先生名下所有的土地及房屋辦理禁止處分,並無不當。


民眾對於地方稅務如有疑義,可撥打該處電話:2394921118118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或利用該處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tpctax.gov.tw/)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提醒您!


 


 


 


 


回資訊平台首頁



衛星定位,衛星地圖,道路用地,道路地,公共設施保留地,計劃道路,私設道路,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地籍清理,祭祀公業,神明會,清查或代尋日據土地,衛星定位,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社子島農地,辦理困難繼承,代書業務,凱旋代書,台灣土地,建地,農地,林地,畸零地,道路用地,墓地,被佔用土地,寺廟,日據時代,未辦繼承,祭祀公業,區段徵收,台北市道路用地,台北縣道路用地,未開闢道路,人行步道,廣場綠地,公園綠地,迪化街古蹟,容積移轉,土地開發,建商,未辦繼承,山坡地,土地節稅,農地,畸零地,祭祀公業,神明會,都市更新,被佔用土地,各種土地,墓地,堤防用地,旱地,協議價購,產權不清,公設地捐贈,私設道路,疑難排除,寬頻資訊,土地法拍,道路買賣,買賣道路,容積買賣,買賣容積,台北市道路買賣行情,三重道路用地,淡水道路用地,新莊道路用地,新店道路用地,蘆洲道路用地,板橋道路用地,中和道路用地,永和道路用地,汐止道路用地, 台北縣新舊地號查詢,台北市新舊地號查詢,宜蘭市新舊地號,基隆市新舊地號,桃園縣新舊地號,桃楊梅新舊地號,新竹縣新舊地號,台中雅潭新舊地號,台中縣新舊地號,台中市新舊地號,南投縣新舊地號,彰化縣新舊地號,雲林縣新舊地號,嘉義縣新舊地號,台南市新舊地號,高雄縣新舊地號,花蓮縣新舊地號,金門縣新舊地號,澎湖縣新舊地號,日據繼承,代辦繼承,繼承辦理,阿公繼承,家族繼承,徵收補償,道路補償,補償道路,台北港農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土地開發好好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